中评社北京11月8日电/据东方网评论,中消协以及地方消协对“双十一”发布消费提示,几乎是每年这个促销季的固定动作,但作出“实际到手价格与平时幷无差别,甚至还可能会是全年最贵”的表述,却较为新鲜。
其实,中消协这个带有“泼冷水”意味的表述,早就是不少消费者的真实感受。这些年,每到“双十一”,商家纷纷推出预售、红包、满减、优惠券等促销手段吸引消费者下单,一些促销规则设计复杂,需要消费者“精打细算”才能理得清,结果“一顿操作猛如虎,一看红包一毛五”,一些消费者一番操作下来,甚至觉得“双十一”反而更贵。
故最近一两年,消费者对于“双十一”促销逐渐趋于理性,部分人甚至对“双十一”促销不“感冒”,更加重视商品购买的必要性和个人需求程度。比如这几天网友纷纷表示“今年不做‘尾款人’”或者“当个‘双十一’编外人员”。如果前些年不做“尾款人”,可能会有跟不上时代之感;然而如今,理性消费、拒绝“吃土”似乎越来越成为主流思想。
因此,中消协这个“‘双十一’有可能‘全年最贵’”的消费提示,既是提醒消费者不受任何所谓“优惠”的裹挟,理性消费,真正的省钱是克制欲望,少买不需要之物;也是警示商家,“双十一”促销要拿出足够的诚意,如果以虚拟原价、先涨价再打折等方式搞促销,吸引来的消费人气,注定只会是一时的。
当然,对于“‘双十一’有可能‘全年最贵’”,中消协不应仅限于提醒,其在开展的价格监测和消费者投诉处理中一旦发现此类情况,应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以便于其对商家作出处罚。<nextpage>
法规层面也应完善顶层设计,对电商“先涨后降”等套路拿出切实可行的处理办法。去年11月,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公布了《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其中提出,折价、减价应当标明或表明折价、减价的基准,比如,可以促销活动前七日内最低成交价格为基准,也可以促销活动前最后一次交易价格为基准。问题是,如何保证“基准”是真实的?
如今,市场监管总局下发工作提示,各平台与各地相关部门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强化监测监管,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规范网络交易市场秩序。电商新产业仍要秉持“诚信无欺”旧商德,诚信卖才会有放心买,失信一次、自毁终身的案例幷不少见。抛弃了诚信,“双十一”促销季来得再早、时间拉得再长,也难以繁荣兴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