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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新华社) |
中评社北京7月21日电/据人民日报报导,“自长江保护法颁布实施以来,生态环境越来越好、水质越来越好、落实禁渔举措越来越好。”面对执法检查组,全国人大代表、湖南临澧县四新岗镇白云村油菜种植户沈昌健连说了“三个好”。
7月17日晚,全国人大常委会长江保护法执法检查组在湖南常德召开座谈会,听取五级人大代表和基层执法人员对贯彻实施长江保护法的意见建议。
炎炎夏日,检查组马不停蹄,检查重点水域严格捕捞管理、河湖岸线管控、河道采砂管理、城镇污水处理与水体修复、化工企业搬迁改造、农业农村污染治理等,晚上还召开座谈会,在有限的时间里更多地听取来自一线的声音。
洞庭湖汇集湘资沅澧及长江来水,上游水质直接影响下游,污染来源包括农业面源污染、工业污染、生活污水垃圾等,单靠一个部门、一个地区管理防控,难以达到效果。尽管长江保护法对“统筹协调”“系统治理”等作出了有关规定,但没有进一步细化。全国人大代表、常德市委书记曹志强建议,建立健全跨省市、跨区域、跨部门的流域水污染治理联防联控机制,进一步统筹上下游、左右岸,更好凝聚起保护合力。
沈昌健最担心的是农业面源污染,“农药化肥使用过量,导致土地污染,后果将不堪设想。”他呼吁,要对照长江保护法的规定,尽可能引导农民进行绿色有机种植,多用有机肥,少用化肥,让农业种植更加科学、更加环保。
长江保护法规定,禁止天然渔业资源的生产性捕捞。在湖南省人大代表、安乡县水利局水旱灾害防御事务中心主任资程看来,“生产性捕捞”这一概念理解界定不够清晰,实践中容易产生争议。且在罚款金额上,执法人员自由裁量权太大。他建议通过司法解释加以说明,统一执法标准和尺度,以便执法更加有章可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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