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提出以下建议:
(一)共同开展一批低碳技术创新联合攻关
建议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等城市群中心城市科技部门牵头,加强前沿颠覆性技术联合攻关,研究筹建多个国家碳中和重点实验室等机构,瞄准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绿色氢能等关键技术领域,联合各方力量,集中科技资源,开展跨区域、跨领域、跨学科关键低碳技术攻关,主动发起和联合承担若干国家碳中和重大科技项目。积极联合国内外机构开展创新合作,在可再生能源、资源高效利用、低碳、零碳与负碳等方面,提前做好技术储备,构筑全球低碳技术创新高地。同时,建议在城市群层面,协同布局一批碳中和科技创新重大项目,各地科技部门共同设立碳中和科技创新联合攻关计划项目。
(二)共同推动一批低碳技术跨区域转移转化
建议推动以国家绿色技术交易中心等国家级平台以及各地区技术交易市场为枢纽,建立完善低碳技术交易市场网络,统一绿色低碳技术分类、筛选、评价、认证,将零碎分散的低碳技术,放在统一交易平台上,推动低碳技术成果更快转化。同时,建议共建低碳技术创新成果转化示范区,在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示范区等地试点,引入低碳技术创新功能型平台、投资基金公司等力量,重点就低碳技术推广应用、产业绿色化转型、新型低碳产业发展开展试验,为低碳技术研发与转化提供产品化和市场化的空间载体。
(三)共同建立一批低碳技术创新合作平台
建议复制推广上海科技创新资源数据中心、长三角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等的经验模式,强化现有平台的低碳技术创新与服务功能,在部分平台设立“碳中和”板块,并研究设立“碳中和技术资源共享服务平台”。建议复制推广上海低碳技术创新功能型平台经验模式,探索将部分功能在全国其他地区延伸拓展,打通低碳技术研发、转化应用的障碍。共建多个碳达峰碳中和技术市场联盟,联合各地科技部门、绿色技术银行、技术转移中心、技术交易所等机构力量,促进低碳技术资源、人才、资本等要素自由流动和高效配置。
(四)共同设立一批低碳技术创新基金
鼓励设立若干低碳技术创新基金,联合相关新型研发机构、低碳产业投资基金公司等,共同设立碳中和碳达峰技术创新基金、长三角碳中和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等,采用市场化运作模式,专注于低碳技术创新成果孵化、科技基础研究与应用开发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