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社北京11月24日电/据北京日报报道,房租显着上涨,政府可“出手”干预;押金一般不超1个月租金,单次收房租一般不得超过3个月租金;“甲醛房”将禁止出租,违规最高拟罚30万元……一大波广大租房者的“利好”就要来了!
近年来,庞大的住房租赁规模和复杂的住房租赁关系引发大量矛盾纠纷,接诉即办涉住房租赁类诉求居高不下。为了推动实现“住有所居”“房住不炒”,今天(24日)上午召开的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对《北京市住房租赁条例(草案)》进行审议。条例草案对“黑中介”“群租房”“甲醛房”、哄抬租金、抢占房源等住房租赁乱象一一回应。
房租显着上涨,政府可“出手”干预
哪些租房“利好”最让房客欢欣鼓舞?大家最关注的就是:显着上涨的房租将受到价格干预。
条例草案提出,住房租金显着上涨或者有可能显着上涨时,市政府可以采取涨价申报、限定租金或者租金涨幅等价格干预措施,稳定租金水平。一旦采取价格干预措施,出租人应当执行;拒不执行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单次收房租金额一般不超3个月,超收将受监管
租房押金和房租怎么收、怎么退?中介费交多少?长期以来,不同住房租赁企业的收费方式也各不相同。“押一付三”甚至“押二付三”“押二付六”等常见租房交易规则,让不少刚刚步入工作岗位的年轻租客倍感压力山大。今后,租房押金和中介费到底该怎么交,将有统一规定了。
条例草案提出,住房租赁企业向承租人收取的押金一般不得超过1个月租金,并按规定通过第三方专用账户托管。而单次收取租金的数额,一般不得超过3个月租金,超收的租金应当纳入监管。住房租赁企业不得诱导承租人使用住房租金贷款,或者在住房租赁合同中包含租金贷款相关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