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社北京6月18日电/据光明日报报导,美国司法部于今年2月23日宣布暂停饱受诟病的“中国行动计划”。然而需要注意的是,迄今只是“暂停”,美国丝毫没有罢手渲染中国威胁,而是转为寻求更隐蔽的遏华组合拳。
所谓“中国行动计划”由特朗普政府于2018年11月宣布启动,旨在调查外国机构对美国经济、技术、商业秘密的窃取。三年多来,两届美国政府的司法部和联邦调查局针对“受中国政府支持的科研人员”展开调查,审查其在学术活动中是否给美国带来安全与技术威胁。据《麻省理工科技评论》统计显示,截至2021年底,在美国司法部“中国行动计划”专题网站上列示了77起案件,150多人被起诉,其中逾九成为华人华裔。
美国联邦调查局局长克里斯托弗·雷在国会作证时曾表示,“中国行动计划”执行期间,对多达2000起涉及中国的案件展开了调查,平均每10小时就启动一个涉华反间谍案件。大量华人华裔科学家、大学教授、企业高管等技术人才被当作偷盗美国技术的犯罪嫌疑人调查,其工作、生活和名誉均受到了严重影响。美国政客想当然地迫害华裔科技人员,无端刁难臆想中的竞争对手,违背了种族平等的基本人权理念,是针对整个亚裔群体的系统性种族歧视,在其反人权的暴行记账本上又增添羞耻一页。
针对华裔的系统性种族歧视
在遏制中国的恶潮中,美国针对华裔的系统性种族歧视变本加厉。
大量的华人华裔科学家在被卷入“中国行动计划”调查期间被迫停止科研工作、面临经济和名誉的损失、陷入可能遭受刑事处罚的不安。2021年5月14日,俄亥俄州立大学医学院郑颂国教授被指控在基金申请中作虚假陈述,隐瞒其与受中国政府支持的科研机构的合作情况,用项目基金支持中国科研发展,最终被判处37个月监禁,赔偿美国国家卫生院340万美元,并赔偿俄亥俄州立大学41.3万美元。2019年,美国埃默里大学原教授李晓江因没有充分透露来自中国的基金资助,被关停实验室接受调查。2020年5月,李晓江因未向美国申报在中国获得的纳税收入,被判重罪,缓刑一年,并被勒令赔偿35089美元。2019年9月,美国堪萨斯大学陶丰教授在家中被捕,被指控向大学、美国能源部和国家科学基金会隐瞒了与中国大学的雇佣关系。2022年4月,堪萨斯州法院裁定其犯有电信欺诈罪和虚假陈述罪,可能面临数十年监禁和高额罚款。2021年2月,田纳西大学诺克斯维尔分校的胡安明副教授被捕,被指控在接受美国国家航空航天局的研究资助时,隐瞒与中国的关系。后在审判时陪审团意见不一,法院最终判决所有指控不成立。2021年1月14日,麻省理工学院华裔教授陈刚在家中被捕,被控未向美国能源部透露与中国大学的合作,在银行账户和税务信息上有欺诈行为。所幸这些指控最终被判不成立,陈刚被判无罪。
不仅华裔科技人才成为重点打击对象,与中国有科研合作的非华裔教授也被列为调查对象。例如,2018年,希沃特吉尼亚大学物理系终身教授J·P·刘易斯博士受雇于中国一所科研机构,后向大学请假到中国从事教学科研活动。刘易斯被判处欺诈罪,处以三个月监禁并罚款。2021年,哈佛大学化学系主任查尔斯·利伯因向美国隐瞒了其与中国大学的合作、境外银行账户以及应纳税收入等信息,被判重罪。2019年12月,范安德研究中心因其未向政府申报来自中国的资金被诉违反《虚假申报法》,范安德研究中心后同意缴纳550万美元罚款和解。
已公开的司法文书显示,美国意图污名华裔科研人员为技术间谍,但往往缺乏充分的证据,因而只能从科研诚信角度挑刺,将本应属于科研管理和人事财务制度等的问题刑事化。华裔科技人员被起诉的理由主要集中在取得美国科研经费资助的同时,没有充分透露其在中国科研机构担任职务情况以及科研合作范围、资金使用方法、纳税收入申报等情况。然而,科研人员是否有义务汇报以及汇报的内容和范围,都需要严格依照法律判断。美国执法部门却在政治干扰下草率定论,在申报的内容和范围尚未明确时,简单推定、不当扩大科研人员的申报义务。
技术发展是离不开跨国交流的。科研工作者通过自己的专业技术,在不同国家开展科研活动并获取劳动报酬,并不能一概定为存在利益冲突,将其视为违法犯罪。例如,在李晓江教授案件中,他认为自己在中美两国从事的科研项目完全不同,经费使用没有交叉,因此不应定性为利益冲突。“利益冲突”的法律定义不能被肆意滥用。遗憾的是,美国的司法制度在被用作打压华裔科研人员的工具时,公正的司法调查失去了保障。例如,在陶丰教授的案件中,律师曾经指出控方非法入侵私人邮箱取得的合同证据效力有瑕疵,但法院最终仍然采信了其受雇于中国大学的证据。
据在美国的华裔科学家介绍,实施“中国行动计划”之前,判定科研活动涉嫌违法需要严格的证据,而实施“中国行动计划”之后,华裔科学家需要在有罪推定的前提下自证清白,科研环境变得异常恶劣,科学家的人身安全也受到了明显的威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