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社北京12月9日电/近日,塔夫茨大学弗莱彻法律和外交学院访问学者帕维尔·卢津博士在美詹姆斯敦基金会网站刊文,分析了为什么俄罗斯无人机未能在俄乌冲突中发挥作用。我们编译了该文,以飨读者。本文观点仅供参考,不代表欧亚新观察工作室立场。
自俄乌冲突爆发以来,俄罗斯无人机的表现乏善可陈。考虑到俄罗斯在军事方面投入的大量资源,这比人们预期的要差很多。在过去的12年里,俄罗斯投入巨资开发和购买各种军用无人机:从侦察无人机到电子战和具有战斗能力的无人机,再加上巡飞弹。然而,俄军在开始对乌作战短短几个月后,就面临着侦察无人机严重不足问题。最有可能的是,这一赤字甚至在开战前夕就已显现,此后的大规模损失进一步加剧了这种情况。
由于这一赤字,俄罗斯政府也购买了数百枚伊朗制造的巡飞弹和若干架无人机。尽管如此,这些装备的到来并没有改变战场上的局势。缺乏必要的电子设备和技术,再加上对进口部件的依赖,只是出现这种情况的部分原因。其他甚至更重要的原因在于俄罗斯的政治经济体系,其国防工业存在的具体问题以及将有限的资源分散在太多的项目中的做法。
大多数俄罗斯军用无人机的开发商和制造商都是巨大的国有军工企业中的子公司:特种技术中心(Orlan-10无人机,用于炮兵战术侦察和电子战系统Leer-3内);Kronshtadt(猎户座无人机);Zala航空集团(小型战术侦察无人机以及“柳叶刀”和KUB-BLA巡飞弹);UZGA(Altius/Altair项目的重型无人机)。然而,这些企业要么从一开始就隶属于俄罗斯军方,如特种技术中心,其所有者直接隶属于俄罗斯武装部队,要么与那些直接或间接隶属于国有军工企业和俄罗斯政府的公司合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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