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社北京6月12日电/据人民网报道,当前,“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已是社会共识,建设美丽中国也成为国人的自觉行动。《2020中国生态环境状况公报》显示,2020年和“十三五”生态环境重点目标任务均圆满超额完成,全国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
山更青了、水更绿了,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的背后,离不开税收政策的助力作用。近年来,我国绿色税制建设不断完善,环保税等绿色税制的正向激励作用,叠加减税降费效应,税收红利正推动企业加大环保投入,加速企业实现由“被动减排”向“主动治污”的转变,助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记者了解到,2016年以前,我国促进环境保护的税费制度主要包括排污费、消费税、车船税、耕地占用税、车辆购置税,以及企业所得税、增值税中的相关优惠政策等,这些政策呈现出多税种散布、系统性不强、针对性较弱等局限性。
进入“十三五”时期,我国通过全面推行资源税从价计征、扩大水资源税试点、实施《环境保护税法》等一系列改革举措,构建起更加系统、完善、法治化的绿色税收体系,在助力生态文明建设中更有效地发挥了税收杠杆作用。特别是环保税开征后,其“多排多征、少排少征、不排不征”的正向激励作用,切中了企业的“痛点”,有效激励了相关企业进行清洁生产,减少污染排放。
这其中,《环境保护税法》是我国第一部专门体现绿色发展、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单行税法,是我国绿色税收体系初步构建的标志。
2021年5月1日,生态环境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制发的《关于发布计算环境保护税应税污染物排放量的排污系数和物料衡算方法的公告》开始施行。公告进一步完善了环境保护税应税污染物排放量的计算方法,使得环境保护税政策适用的确定性进一步提高。
自6月1日起,环保税等10个财产和行为税税种合并申报在全国范围内推行,实现纳税人一次登录、一填到底,办税效率大幅提高。同时,合并申报利用信息化手段实现税额自动计算、数据关联比对、申报异常提示等,将有效避免漏报、错报,确保申报质量,并有利于优惠政策及时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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