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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对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免除一切税费
http://www.CRNTT.com   2020-06-09 10:29:31


  中评社北京6月9日电/据中青网报道,聚焦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脱困发展的实际问题,山东省近日出台《关于抓好保居民就业、保基本民生、保市场主体工作的十条措施》(以下简称《措施》),规定《措施》发布之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免除一切税费。这意味着山东省千万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将得到政府“真金白银”的大力支持。

  目前,山东个体工商户总量为737.5万户,中小微企业实体超过300万户。“受全球疫情影响,国内消费、投资、出口下滑,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仍面临着严峻挑战。” 山东省政府副秘书长、省政府新闻发言人于成河说。
  
  《措施》包含税费房租、经营方式、社会保险、融资保障、创业服务、线上销售等方面的内容,基本涵盖涉及个体经营者和小微企业脱困发展的关键环节。

  比如《措施》提出,对就业困难群体和中小微企业实施社会保险补贴、以工代训补贴;对个体经营者和小微企业,在信贷资金、动产抵押方面进行支持。

  根据《措施》,山东将延长房租减免,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性房产的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在既有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将减半征收房租期限延长至今年12月31日。对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展览、电影放映6类行业纳税人租用其他经营用房的,鼓励业主(房东)减半收取今年12月31日前的房租,当地财政给予补贴或减免。

  此前,山东已出台减免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展览、电影放映6类困难行业和小规模纳税人一季度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减税11.57亿元。根据《措施》,拟将政策延续至年底,将再减税30亿元以上,并将深入挖掘减税潜力。

  针对重点群体就业创业,《措施》提出,将对通过夜经济、小店经济等灵活就业的困难人员和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施社会保险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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