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社北京1月3日电/据检察日报报道,8年时间,先后招募20人加入,以“公司”为外衣,创设高深“套路”手法,巧取豪夺资产近7亿元,涉案总金额10多亿元,涉及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等23项罪名198起事实,致多家企业倒闭、破产,上千名工人失业,多个家庭破裂……这是2020年12月29日江苏省检察院召开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新闻发布会上发布的10起典型案例之一。
发布会通报了江苏省检察机关三年扫黑除恶成绩单:共受理审查批捕涉黑恶案件1733件4793人,批准逮捕1580件4276人,7577名黑恶组织成员被依法判处刑罚。坚持“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在办理1433件审查起诉案件过程中,追加逮捕243人,追加起诉114人,追加起诉遗漏罪行356笔,监督公安机关对166名黑恶犯罪人员立案侦查,深挖并移送黑恶犯罪及“保护伞”线索3466件。
“从犯罪目的看,黑恶犯罪组织非法逐利目的较为突出。”江苏省检察院第五检察部负责人介绍,专项斗争以来,江苏省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的黑恶犯罪中,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类、侵犯财产类案件占比约35%;涉及非法高利放贷案件占比高达44%。有些黑恶势力以公司等经济实体为掩护,通过高利放贷、恶意逃债、虚假诉讼等手段,借助“套路贷”“现金贷”“校园贷”等方式,大肆侵吞、骗取国家、公司、企业及个人财产。
从犯罪手段看,黑恶犯罪还呈现“暴力”与“软暴力”相互交织、相互支持的特点。专项斗争以来,江苏省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的黑恶犯罪中,涉及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抢劫、强奸、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暴力犯罪案件的占比近80%;被起诉的8000余名被告人中,采取滋扰等“软暴力”手段实施违法犯罪的占7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