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社北京4月15日电/据文汇报报道,香港特区立法会昨日加开特别大会,首读及二读《2021年完善选举制度(综合修订)条例草案》。特区政府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曾国卫进行二读动议时表示,是次完善选举制度的核心内容,是重新构建选举委员会,并赋予其新职能,包括负责选举40名选委会界别的立法会议员,同时参与提名全部立法会候选人。
香港文汇报昨日整理选委产生办法出现较大变化的界别,包括选委产生方法由一种扩展到三种的法律界,由个人票变为团体票、半数选委由国家级香港院士提名产生的科技创新界等,并访问相应界别的人士阐释选委会的重构和扩权对业界及立法会带来的正面影响。
他们均认为,新制度优化了选委会组成和过往选委的产生方法,令选委更能代表业界利益,体现业界多元声音和诉求,而由选委会提名下产生的立法会议员亦会在更能代表业界利益的同时,不会再出现政治凌驾专业的情况,而是以香港整体利益为依归。
法律界:实现均衡广泛参与
法律界界别分组由目前仅由个人票选出选委会选委,变成通过三种方法产生选委,包括有6席当然委员,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基本法委员会香港委员担任;9席由中国法学会香港理事提名产生;余下的15席由30个团体选举产生,包括香港律师会、大律师公会、香港女律师协会有限公司、香港基本法教育协会、香港中律协等业内不同政治光谱的团体。香港法律界人士昨日接受香港文汇报记者访问时指,新的选举办法不仅推翻之前选委会该界别被一种声音垄断,忽略业界利益的情况,更能实现均衡广泛参与,并相信在新制度下的立法会议员需获得选委会各界别的提名,亦有助增强他们的代表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