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社北京4月19日电/把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衔接好是很重要的任务。“十四五”时期是主要的衔接和过渡期,既要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也要建立起缓解相对贫困的政策体系和长效机制。
经济日报发表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扶贫研究院院长汪三贵文章提出,第一,确保脱贫户收入稳定。在过渡期里,对已经脱贫的贫困人口还得继续关注,还要有针对性的政策。为了防止已经脱贫的贫困户返贫,政策应重视增加收入。要保证收入增长,根本还是要解决产业和就业的问题。对于有劳动能力的家庭,主要是帮他们发展产业和稳定就业;对于丧失劳动能力的家庭,要确保有稳定的社会保障、兜底保障。
第二,巩固“两不愁三保障”成果。脱贫攻坚期间有很多扶贫政策使贫困人口受益很大。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调整哪些政策,怎么调整,是“十四五”时期需要考虑的问题。比如,保障基本医疗,除了确保脱贫人口能看得起病外,提升基层医疗服务水平也有很多工作要做。又如,虽然通过危房改造和易地扶贫搬迁,贫困户都解决了安全住房问题,但有些脱贫户的房子可能处在危房边缘,解决这样的问题必须要有明确的计划。
第三,做好政策的调整衔接。过渡期的政策变化应突出解决好就业、产业发展问题,有些政策要变成普惠政策。
特别应注意的是,“十四五”时期必须想办法缓解相对贫困。应健全城乡融合发展机制,推动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双向流动,增强农业农村发展活力。要帮助相对贫困人口提高收入,让他们有能力发展产业或稳定就业。
文章认为,缓解相对贫困,主要是要缩小收入差距、拓宽农民增收空间。应大力发展县域经济,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丰富乡村经济业态;立足本地资源,积极发挥比较优势,宜种则种,宜养则养,宜林则林,宜渔则渔,宜工则工,宜商则商,宜游则游,宜搬则搬。
要吸引更多年轻有能力的人到乡镇搞产业、搞规模化经营,发展新型经营主体。应加快培育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健全农业专业化社会化服务体系,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的有机衔接。
中国提前10年实现了《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减贫目标,未来通过优先发展农业农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将进一步缩小城乡差距,朝着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不断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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