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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日起开始,电讯商须于180日内,建立用作实名登记的基建设施和终端系统。(图片来自橙新闻) |
中评社香港6月4日电/据橙新闻报道,电话卡实名登记制度今天刊宪,9月1日生效。政府将于下星期三向立法会提交规例,进行先订立后审议的程序。
政府发言人表示,在规例下,第一阶段由9月1日起开始,电讯商须于180日内,建立用作实名登记的基建设施和终端系统;第二阶段会于明年3月1日开始,当日起所有在市面售卖的新储值卡及当日起生效的新上台月费服务,均须在启动服务前完成实名登记。
发言人又指,现有储值卡用户须于明年2月23日或之前向所属电讯商完成登记;现有上台月费服务的用户毋须再登记,除非“转台”或开立新的电话号码,才需登记。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邱腾华早前公布,经七星期谘询,收到十万份意见,当中七成支持实名制,但亦有持份者对落实细节有意见,所以调整了安排,提高了每个用户可登记的储值电话卡数目,由原本建议每名个人用户,可以向每个电讯商登记3张,提高到10张,企业上限则为25张,以香港目前有4大电讯商计算,个人日后最多可以登记40张储值电话卡,企业则可以登记100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