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社北京6月12日电/据人民网报道,为推动种业高质量发展,实施知识产权强国战略,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最高人民法院和农业农村部于5月26日下午在京联合召开种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座谈会。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贺荣,中央农办主任、农业农村部党组书记、部长唐仁健进行会谈,并签署《加强种业知识产权保护合作备忘录》。
加大种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 依法惩治各类种业侵权行为
贺荣指出,充分保护种业知识产权,是服务种业自主创新的重要手段。人民法院要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具体要求,加大种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依法惩治各类种业侵权行为,推动解决举证难、侵权赔偿额低等问题,把党中央关于保证粮食安全、促进种业自主创新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要以植物新品种权保护为重点,研究新情况新问题,抓紧出台相关司法解释,明确司法裁判规则,充分发挥专家智库作用,推动提高种质资源保护、利用和育种创新能力。”贺荣强调。
贺荣感谢农业农村部长期以来对人民法院工作的支持和帮助,希望以签署合作备忘录为契机,深入推进种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与种业监管执法的有机衔接,建立业务交流、人才交流、信息共享等机制,加强协同配合,推动形成严格依法保护的强大合力。
唐仁健指出,加强种业知识产权保护,是促进种业创新、推进种业振兴的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要从行政执法、司法保护、行业自律等环节完善保护体系,构建大保护工作格局,严厉打击侵害种业知识产权行为,鼓励支持原始创新,为打好种业翻身仗提供有力保障。
双方签署《加强种业知识产权保护合作备忘录》提出,要建立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形成司法与行政保护合力。备忘录从业务交流、人才交流、信息共享、国际交流、加强宣传等方面明确了具体合作内容,同时确定由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与农业农村部种业管理司共同成立联络工作小组,加强常态化沟通,推进高质效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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