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离不开充分的授权、有效的保障和健全的风险防控。6月10日通过并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自由贸易港法》明确了贸易和投资自由便利、财政税收制度、生态环境保护和产业发展与人才支撑等制度,对海南进一步开展相关领域的创新实践提供充分的法律依据。全国人大对海南的法律授权,不仅为海南进一步扩大开放开启了一扇大门,而且给已经在海南自贸港发展的企业吃了定心丸,稳定的法律环境也吸引着更多企业来海南投资发展,建立业务联系。
开放不仅意味着机会,也可能带来更大的风险。经贸活动更为复杂、要素流动明显提速,创新边界不断拓展。海南自贸港为防控贸易风险建立近海、岸线和岛内三道防控圈,为防控投资风险建立部门横向协同联动机制并进行基于信息报告的重点监管,为防控金融风险完善监管沙盒机制,同时加强了对税收、房地产市场、公共卫生、生态环境安全等风险的防控机制。
双循环大背景下,创新是海南自贸港将后发优势转化为发展动能的重要方式,区域内各种传统和新要素资源的优化整合、跨部门职能的协同改进始终需要响应市场特点与供需规律。伴随全面封关工作的完成,海南自贸港的产业链和供应链将加速优化,适应外部环境变化的集成创新发展动能可能进一步增强,为各方创造更广阔的绿色发展空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