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社北京8月3日电/据大公报报道,偷拍网站竟公然招揽“特约街拍人”,在全港各处偷拍女士裙底!一个本地偷拍网站,由2017年开始运作,以分佣、拆账方式鼓励“街拍人”把偷拍片段上载至其网站。偷拍片段更以“见样”作招徕,现时该网页有超过五万名会员,每套影片卖数百港元,估计获利2000万。警方上周五(30日)拘两涉案网站男子,涉嫌“串谋破坏公众体统”,搜出逾三万条短片和相片。警方提醒市民,不论是发布或购买偷拍片段,均有机会触犯“淫秽及不雅物品管制条例”或“防止儿童色情物品条例”。
警方网罪科情报组署理警司张伟豪表示,早前在互联网巡查,发现一个网站鼓吹偷拍裙底及将短片在网上发布。该网站在2017年开始营运,现有逾五万名会员,上载过的短片和相片超过三万条。同时发现网站要求会员在公众地方,包括港铁、商场偷拍,并标榜偷拍材料中可见事主样貌,借此增加销量和浏览次数。
搜出逾三万条短片和相片
网站以200元至400元发售相关偷拍材料,并提供银行户口给会员付款,当管理员收到金钱后转买游戏点数卡,再在其他网站出售,以逃避警方调查。网站同时大力鼓吹偷拍文化,以“百花齐放”作为其理念,招揽不同会员在全港各处公众地方进行偷拍。
警方在上周五(30日)展开代号“遥影”的拘捕行动,在沙田和红磡拘捕两名涉案男子(33及36岁),涉嫌“串谋破坏公众体统”罪,其中36岁男子是网站管理员,另一名是“特约街拍人”,分别报称是清洁公司职员和电脑公司董事,管理员负责管理犯罪得益,另一人则负责偷拍。
可罚款100万囚三年
行动中在其寓所和电脑公司中检获12部电脑、10部手机、九张电话卡和六个拍摄工具,并在其中一名疑犯的电脑中,找到三万条涉案的短片和相片。
警方提醒市民,在公众地方偷拍是刑事罪行,有机会触犯普通法的“破坏公众体统”罪,最高刑罚可判处监禁七年;而在网上发布淫亵物品,亦可能触犯淫亵及不雅物品管制条例,最高刑罚是罚款100万元和监禁三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