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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市场化推动湾区创新资源区域融通
http://www.CRNTT.com   2021-09-23 08:33:28


  中评社北京9月23日电/推动创新资源区域融通是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开放型区域协同创新共同体的战略要求,也是整合各地科创资源优势、高效配置创新要素、合力打造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的重要途径。《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提出“探索有利于人才、资本、信息、技术等创新要素跨境流动和区域融通的政策举措”。

  大湾区创新资源区域融通要解决三大难题

  南方日报发表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市场与价格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欧阳慧文章指出,一是创新设施共建共享共用程度不高。当前粤港澳大湾区创新资源分布极不平衡,如54家国家重点实验室中香港、广州、深圳占47家,32家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中广州、深圳占25家,而有些城市既没有国家重点实验室,也没有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与此同时,各城市利益主体的创新资源仍然是独享独用,多元创新主体间的合作共享仍存在利益固化等藩篱,存在一种“小圈子”思维,开放共享机制流于形式,导致各类创新资源的布局配置出现交叉重复、资源错配、低效利用等情况。

  二是技术成果跨区域协作转化难。当前,从科学研究、实验开发到推广应用的演进过程中,大湾区不同城市企业、科研院所和高校三者的运行、评价、激励机制差异明显,创新方向没有合力,没有形成以产业发展、市场需求为牵引的利益共同体,产业体系和科技体系“两张皮”,科技投入与创新驱动效果存在“剪刀差”,即使有满足市场需要的创新成果也存在着转化、交易困难等问题。

  三是创新要素跨区域自由流动仍然不畅。受行政区经济的影响,目前在珠三角9市,人才、科研经费、高新企业、数据等创新要素跨区域流动成本仍然偏高。此外,粤港澳三地在政府架构、法律条款、科技创新管理理念等方面的具体差异成为港澳科研科创团队深度参与三地合作项目的阻碍,给科技创新领域合作带来了一系列壁垒、堵点。

  区域合作政策离全面撼动大湾区创新资源区域融通的行政壁垒还有差距

  文章表示,《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实施以来,为解决创新资源区域融通难题,构建区域协同创新共同体,大湾区科技创新区域合作步伐明显加快,但仍然停留在两市之间互签科技合作协议推动项目合作、要素流通等合作层面,容易受根深蒂固的行政壁垒影响。一方面,当两市政府在一体化过程中产生利益冲突时,一旦有一方有屏蔽抗性时,简单的协同往往显得力不从心;另一方面,合作协议与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效力存在冲突时,难以找到合适的解决办法。特别是大湾区存在“一个国家、两种制度、三种关税区”的特殊区情,粤港澳创新资源要素融通难以突破诸多制度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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