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文忠昨回答民进党“立委”罗致政质询时说,要求已租用办公室立刻撤离,也已函知所有学校,与中共党政军相关合作就是触法,这不是一般学术交流,也会全面盘点各大专院校是否有类似情况。
“教育部”昨天也再度发函各大专校院,指两岸教育交流目的是促进相互了解与沟通,应本着“平等互惠”原则,遵循两岸条例、相关法规及现行政策,办理各项教育交流活动。师生参与两岸教育交流活动,及校内空间对外租赁或开放运用时,应符合两岸条例第33条之1规定。
“教育部”说,各校若未经主管机关许可,不可与中国大陆党务、军事、行政、具政治性机关及团体,或涉及对台政治工作、影响“国家安全”或利益的机关,从事任何形式合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