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社北京11月12日电/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方案》(下称“方案”),对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提出了进一步要求。特别是,把资本市场发展放在整个大市场体系当中加以谋划和部署,有助于增强改革合力,达到协同促进效果。
证券日报发表该报副总编辑董少鹏文章表示,《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方案》是2020年11月2日由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当时一起审议通过的还有《关于新时代推进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的意见》《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的决定》《健全上市公司退市机制实施方案》《关于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活动的若干意见》等。出台这些改革文件,目的是贯彻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推动改革和发展深度融合、高效联动。所以,我们务必从全局高度来把握资本市场改革发展任务,坚持务实有效、力求高效,防止走偏或力所不及。
文章分析,第一,资本市场与其他四大要素市场都有紧密联系,具有极高的信息敏感度,要发挥好资本市场价格机制的反馈作用。
把资本市场与土地、劳动力、技术、数据等市场放在同一章节安排部署,体现了对要素市场发展的系统性思考和长远规划,因此,资本市场改革发展的每一个重要步骤都应当充分考量与整个要素市场体系的协调。
资本市场的主体主要是上市公司和各类投资者。几乎所有上市公司都涉及土地、劳动力、资本、技术、数据等要素的配置,只是基于行业属性和市场定位的不同,五大要素配置的比例和情境不同而已。可以说,上市公司经营绩效就是生产要素的配置成果;而经营者需要对这些要素价格变动的曲线熟稔于心,随时调整经营策略。投资者主要基于上市公司价值判断,以资金进出的方式参与资源配置。同时,资本市场价格波动也会作用于其他要素市场,促使其他要素市场价格作出相应调整。
资本市场价格形成机制是否科学合理、及时有效,对于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具有牵一发而动全身的意义,所以,此次出台的“方案”重点强调了资本市场入口关——股票发行注册制、出口关——常态化退市机制、理性定价者——机构投资者,并且强调要降低实体经济融资成本。既要把合适的投资产品卖给合适的投资者,也要防止买卖双方非理性博弈,通过信息透明、监管透明、严刑峻法保证市场秩序稳定,紧紧围绕实体经济发展资本市场。
第二,全面性市场体系建设为资本市场改革发展创造更加有利条件,将与资本市场内部改革形成呼应效果。
资本市场发展需要产权保护机制、公平竞争体系、信用制度、整体营商环境的匹配。“方案”在夯实市场体系基础制度方面,明确了完善平等保护产权的法律法规体系、健全产权执法司法保护制度、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健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要求全面落实“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在海南省、深圳市、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实行准入特别措施,并选择部分地区开展放宽准入试点;部署完善公平竞争制度,增强审查刚性约束,加强和改进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破除区域分割和地方保护。这些措施将促进包括上市公司在内的市场主体在准入平等、标准平等的基础上开展竞争,真正按照市场需求配置资源、调整生产和流通,提高效率,优胜劣汰。
“方案”在改善提升市场环境和质量方面,明确了提升商品和服务质量、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的一系列措施,这将倒逼上市公司和证券期货服务机构等聚焦主业,加快创新步伐,提高生产、经营、服务质量。这与证监会推动的上市公司提质行动、打造国际一流投资银行和财富管理机构行动是一致的。很多上市公司是行业领先者,这一群体在提升商品和服务质量方面肩负着重任。上市公司在提升经营绩效的同时,还可以给投资者带来稳定回报,这也是改善和提升市场环境的重要内容。
所以,中央部署全面性市场体系建设,为资本市场改革发展创造了更加有利条件,有望形成资本市场内外联动、相互促动的改革发展局面。
第三,“大监管”部署有助于增强资本市场主体的责任意识、守法意识,提升高质量发展的合力。
“方案”强调了“大监管”理念,规划了“大监管”格局。在推进综合协同监管方面,规定了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明确了对新业态包容审慎监管的原则,强调完善信息披露制度。“方案”还就市场主体信用承诺制度、信用分级分类监管体系作出规定,对发挥行业协会商会作用、发挥市场专业化服务组织监督作用、发挥公众和舆论监督作用等制定了基础性条款,还重点规定了对监管机构实施监管的措施。这些措施还需要进一步制定细则,织牢行政监管、自律监管、舆论监督、市场主体自我约束的监督体系,与严格执法形成相互衔接配套的依法治市体系,促进各个市场主体和监督部门依法办事、依法行权、依法维权、依法竞争。
“大监管”与“大市场”是相互匹配的,各个市场环节都依法有效运转,才能建立平等、公正、开放、诚信的大市场,各个市场主体才能有更大的获得感。我们相信,资本市场也将在打造高标准市场体系进程中取得新的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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