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社北京11月18日电/中国仍处于城镇化较快发展阶段,更多农村居民通过转移就业提高收入水平、通过转为市民享受更高品质的公共服务,一方面会推动城镇消费群体不断扩大、消费结构不断升级、消费潜力不断释放,另一方面也带来城市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以及住宅建设等巨大投资需求。提升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质量,进一步发挥内需这一经济发展基本动力作用,既是应对外部风险挑战、稳定中国经济基本盘的客观需要,也是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必然要求,更是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重要举措。
经济日报发表国家发展改革委城市和小城镇改革发展中心主任史育龙文章介绍,数据显示,2012年至2020年,中国城镇常住人口从7.1亿人增至9.0亿人,年均增加2100万人,同期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由21万亿元增至39万亿元,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由37万亿元增至52万亿元。城镇化率每提高1个百分点,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加约1.7万亿元,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加约1.5万亿元。
文章分析,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有力促进了消费。一是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扩大了消费群体、增加了消费需求。一个农村居民转化为市民,收入水平和消费能力同步提高,按现有水平计算,每年至少增加1.3万元的消费需求。按现状每年新增2100万城镇人口计算,每年可新增约2800亿元的直接消费需求,相当于年均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量的12.5%。二是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改善了消费结构,促进了消费升级。2020年,城乡居民的恩格尔系数分别为29.2%和32.7%。与农村居民相比,农业转移人口用于住房、耐用品、服务等多样化的消费需求明显增加。城市居住环境改善、新业态发展也催生了更加丰富多元的消费新需求。
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显着带动了投资。一是直接带动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增长。2012年至2019年,城市市政公共设施建设年度投资由1.5万亿元增至2.0万亿元,增长31%。二是带动住宅建设投资增长。2012年至2020年,住宅投资由4.9万亿元增至10.4万亿元。进城农民工购房比例由0.6%提高到20%左右。三是带动城市公共服务设施投资增长。教育、医疗、养老、托育等是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首要的公共服务需求。
未来,城镇化仍有较大增长空间。预计到2035年,新增1.5亿左右城镇人口,农业转移人口仍是其中的主力,同时落户空间扩大带来落户意愿提升,大城市吸纳承载农业转移人口的能力更强。不过,与城市户籍人口相比,非户籍人口在城市享有的公共服务水平和质量仍有差距,逐步提高他们在城市的公共服务水平,在消费和投资两端蕴含着巨大内需潜力。
文章提出,如何更好发挥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在扩大内需中的支撑作用?
一是大力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放开放宽城区常住人口300万至500万城市的落户限制,因地制宜引导超大特大城市放开郊区落户限制。精简超大特大城市积分落户项目,提高居住、就业、社保缴纳年限积分所占比重,取消积分落户数量限制。
二是促进农业转移人口深度融入城市。实施有针对性的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农业转移人口就业竞争力。推动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覆盖全部城镇常住人口,健全教育、医疗、养老、住房等保障制度。完善住房市场体系和住房保障体系,支持合理自住需求。
三是完善城乡劳动力双向流动机制。健全农业转移人口农村“三权”实现机制,提高其进城落户的意愿和能力。制定农业转移人口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农村“三权”的具体办法,实现权随人走、带资进城。鼓励本地外出的各类人才返乡创业兴业,鼓励有条件的集体经济组织适度对外来人口开放,促进双向流动、各得其所。
四是强化城市群、都市圈核心动力源和县城重要载体作用。统筹推动城市群和都市圈基础设施、社会保障、社会治理一体化等发展,更好发挥吸纳农业转移人口的作用。适应农民到县城就业安家落户需求,补齐县城市政公用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产业配套设施等方面的短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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