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滞后。
公开案例中与基础设施相关的有20余个。督察组向各地反馈督察情况时也反覆提到,环境基础设施“短板明显”“建设滞后”,其中涉及污水管网、污泥处置、生活垃圾及渗滤液处理等问题。
例如,第二轮第三批督察的山西、辽宁、安徽等8个省份全部存在管网问题,突出体现在管网改造迟缓滞后、污水直排河道、污水处理厂低效运行等方面。
生活垃圾焚烧设施建设滞后,也是共性问题。有些地方垃圾填埋场超负荷运行占比超过50%;焚烧厂建设滞后、垃圾渗滤液积存和直排等,在多地都是“老大难”问题。
这些普遍性问题的背后,暴露出一些地方在认识与行动上的问题。正如督察反馈中指出的,一些地方和部门对生态环境保护存在“缓一缓”“歇口气”的想法;一些领导干部抓生态环境保护“说起来重要、忙起来次要”;一些地方在推动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方面不敢担当作为。
督察组还发现,一些地方与督察组玩“躲猫猫”的把戏——有的将督察组踪迹向有关企业通风报信;有的闻风而动虚假整改;有的一问三不知,推脱是历史遗留问题。
督察发挥了哪些作用?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表示,督察就是要引导地方协调处理好发展与保护的关系,协同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
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是督察工作的突出特点。“推动解决一大批老百姓身边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是督察带来的明显成效。
第二轮第三批督察,8个督察组受理转办2.9万余件群众举报。第二轮第四批督察,7个督察组受理转办2.8万余件群众举报。第二轮第五批督察,截至目前4个督察组已经受理转办0.6万余件群众举报。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相关负责人介绍,自2015年督察试点以来,累计受理转办群众举报27万多件,绝大多数已办结或阶段办结。根据地方上报情况,第一轮督察及“回头看”共明确3294项整改任务,90%以上已完成整改,解决了一批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