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24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第四次修正案。本次民诉法的修改主要涉及司法确认程序、小额诉讼的程序、简易程序、独任制、在线诉讼等方面。
修改后的民诉法完善相关程序规则,促进诉源治理、完善诉调对接机制,创新在线诉讼模式,着力解决纠纷化解渠道不足、司法资源与司法需求匹配不精准、诉讼流程和方式不便捷等问题。同时,着眼于民事诉讼制度的长远发展,明确了在线诉讼的法律效力、完善了电子送达等在线诉讼规则,使民事诉讼规则更好地适应社会生活的发展变化。
“本次修法后,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工作的程序、机制和方式将发生深刻改变,司法资源将得到优化配置,审判的质量、效率和效果将得到全方位提升。”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民法室副主任杜涛说。
2021年10月2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陆地国界法》表决通过,明确了陆地国界工作的领导体制、部门职责、军队的任务和地方人民政府职责等基本内容,以及陆地国界的划定和勘定、陆地国界及边境的防卫、陆地国界及边境的管理和陆地国界事务的国际合作等。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国家法室副主任陈国刚表示,陆地国界法的出台,为国界工作提供了法律制度的基本遵循,有利于确保构建系统完备、权责匹配、上下协调、科学规范的国界工作法律制度体系,推进陆地国界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2021年8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表决通过。“制定法律援助法,是实现全面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是尊重和保障人权的现实需要,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举措。”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社会法室主任郭林茂说,法律援助法致力于实现两个目的:让符合条件的更多力量有更多渠道和形式参与法律援助,更有积极性地开展法律援助工作;让更多需要法律援助的人更便利地享受更有质量的法律援助服务。
2021年10月2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表决通过,明确了家庭教育的概念,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负责实施家庭教育,同时规定了家庭教育工作机制、国家支持家庭教育的举措、学校等社会力量对家庭教育的协同任务等。郭林茂表示,该法律实现家庭教育由以家规、家训、家书为载体的传统模式,向以法治为引领和驱动、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要内容、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的新模式迭代升级,将家庭教育由传统“家事”上升为新时代的重要“国事”。
此外,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突出坚持党对工会工作的领导,落实党中央对工会改革的新要求,进一步完善了工会工作指导思想和基本职责,扩大了基层工会组织覆盖面,增强了工会组织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能更好发挥工会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服务职工群众方面的职能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