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鉴于一些消费者与投递员约定将快递暂存至门卫处或快递驿站等地方的做法,在现实中较为普遍,而且此举也为投递员节省了配送时间,由此导致代为签收、投放至服务站的做法成了一种“潜规则”,久而久之,一些快递企业甚至在不告知收件人的情况下直接代签快递或者将快递投放至快递驿站。
一般来说,当快递被签收后,其灭失损毁的风险即由收件人承担。而且,网络购物中“七天无理由退货”权的行使以及第三方支付平台向商家付款的时间,都是从快递被签收时开始计算的。也就是说,在快递被代签收却未实际送达收件人手中期间,收件人需要承担额外风险。
快件投递是有偿的商业服务,而非亲朋邻居间无偿“捎带物品”的友情行为。这决定了快递企业必须规范、圆满地完成投递,不得投机取巧,变相为自身义务打折扣,减损消费者权益。
期待在多方努力下,“被收快递”能尽快成为过去时,快递服务能够更规范、更贴心,更让消费者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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