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提质升级。实施脱贫地区特色种养业提升行动,广泛开展农产品产销对接活动,深化拓展消费帮扶。持续做好有组织劳务输出工作。统筹用好公益岗位,对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进行就业援助。二是增强基础。在脱贫地区重点建设一批区域性和跨区域重大基础设施工程。在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推广以工代赈方式,吸纳更多脱贫人口和低收入人口就地就近就业。三是帮扶常态化。加强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开展农村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实行分层分类帮扶。对有劳动能力的农村低收入人口,坚持开发式帮扶,帮助其提高内生发展能力,发展产业、参与就业,依靠双手勤劳致富。对脱贫人口中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通过产业就业获得稳定收入的人群,以现有社会保障体系为基础,按规定纳入农村低保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并按困难类型及时给予专项救助、临时救助。四是强化监督。加强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和监督。过渡期内,抓紧出台各项政策完善优化的具体实施办法,确保工作不留空当、政策不留空白。五是制度建设。将脱贫攻坚工作中形成的组织推动、要素保障、政策支持、协作帮扶、考核督导等工作机制,根据实际需要运用到推进乡村振兴上。六是接续支持。加大对脱贫重点县乡村振兴支持力度。集中支持西部地区脱贫县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支持各地自主选择脱贫重点帮扶县。
深化农业农村改革全面推进
文章认为,牢牢守住两条底线,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进一步深化农业农村改革更为重要。自1978年启动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农业农村改革发展取得显着成效,对开新局、应变局、稳大局发挥了重要作用。牢牢守住两条底线,一个关键是要持续深化农业农村改革,在深化改革的过程中,守住两条底线。
为此,就要在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实现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基础上,深入推进农村改革重点任务,推进农村现代化,大力实施乡村建设行动,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水平,改善农村生态环境,推进农村生活设施便利化,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进一步提高。保持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实现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持续缩小。确保乡村面貌发生显着变化,乡村发展活力充分激发,乡村文明程度得到新提升,农村发展安全保障更加有力,农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着提高。重点是要抓好乡村建设,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提升,以及推进乡村治理现代化。
抓好乡村建设。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为抓手,立足现有村庄基础,从规划到基础设施,再到人居环境,机制建立,全过程推进乡村建设。重点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加快县域内城乡融合发展,逐步使农村具备基本的现代生活条件。抓好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提升。从规划到基础设施,再到人居环境,机制建立,全过程推进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提升。总体上建立城乡公共资源均衡配置机制,强化农村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县乡村统筹,逐步实现标准统一、制度并轨。抓好乡村治理现代化。加强和改善党对“三农”工作的领导,落实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要求,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创新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有效平台载体,强化乡村振兴要素保障,推进乡村治理现代化,维护好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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