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系统梳理总结,将行之有效的做法制度化。实践中,上交所已经与上市公司建立了通畅的沟通渠道,为每家公司配备对应联络人,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咨询、现场来访、参加培训等服务事项已成惯例,工作机制清晰,公司接受度也较高。《指南》通过全面梳理总结,将这些机制提升为具体规范。明确上市公司可以通过电话等非现场方式或者来访等现场方式向上交所咨询,规定答覆方式和答覆时限,以及双人接待来访、事后登记等要求。
二是创新沟通机制,强化亲身实地交流。《指南》深入落实“开门办监管”,坚持“请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在常规来访接待外,特别增设部门负责人接待日制度,由部门主要负责人或授权的其他负责人每周固定时段接待上市公司来访,直接倾听意见和诉求,上市公司可通过公司业务管理系统查询和预约接待日时段。同时,就调研走访事项专设一章,明确涉及上市公司的重要规则或业务安排需充分调研意见,以及走访上市公司的相关要求。
三是回应公司诉求,丰富完善服务内容。上交所持续关注市场的新变化和新需求。当前,业绩说明会已成为很多上市公司定期报告披露后的“标配”,召开意愿、频次全面提升,相关服务机制也趋于成熟。《指南》专设一章对业绩说明会服务事项进行规定,并设置专线咨询电话,提供充足便利。此外,对于实践中公司反映较为迫切的及时掌握监管动态、监管标准的需求,规定将定期以视频等形式向上市公司推送相关内容,以明确市场预期。
四是全面加强协作,充分凝聚各方合力。近年来,上交所不断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能力,与地方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证监会派出机构等在上市公司风险化解、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区域资本市场建设等方面积极开展协作,取得了一些成果,也积累了有益经验。《指南》将与地方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等部门的协作机制和内容予以明确,作为常态化工作推进,以充分凝聚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强大合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