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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三孩政策配套措施提振生育水平
http://www.CRNTT.com   2022-03-31 09:16:55


  中评社北京3月31日电/为应对低生育挑战,中国自2013年以来不断推进生育政策宽松化改革。202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明确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完善三孩生育政策配套措施,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费用纳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发展普惠托育服务,减轻家庭养育负担。三孩政策配套措施的落地落实,是“十四五”时期的关键任务。

  优化生育政策势在必行

  中国青年报发表中国人口学会副秘书长,中国人民大学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教授宋健文章表示,中国的人口转变在社会经济发展和计划生育政策共同推动下加速完成,我们进入低生育社会已经30年。包括全国人口普查在内的多次调查数据显示,当前中国生育水平和生育意愿出现“双低”现象,一是生育水平低于生育意愿,说明尚有生育需求未得到满足;二是生育意愿低于更替水平,说明育龄人群的生育信心明显不足。提振生育水平需要与提振生育信心并策同行。

  目前全世界大多数国家和地区都面临着低生育挑战,为提升生育水平,各个国家和地区采取了不同程度的生育促进措施,近些年有些低生育国家和地区的生育水平有所回升,回升的幅度、原因和可持续性等正在引起密切关注。借鉴其他国家和地区的成功经验,将有助于中国更快走出生育持续过低的困境,这使得优化生育政策势在必行。
  优化生育政策重在加强配套支持措施

  文章认为,优化生育政策不仅是对家庭生育数量的政策规定进行宽松化改革,更重要的是通过增强政策的包容性满足育龄人群的生育需求,减轻和消除家庭的生育阻碍因素,推动实现适度生育水平。

  生育政策是政府用来调节人口增长的重要手段,它随着人口形势变化而不断调整和优化。生育调节的方向随国家目标而变,在生产力水平相对较低而人口增长过快的20世纪六七十年代,中国采取的是数量约束型的政策手段,通过实施普遍一孩生育政策来严格控制人口增长;在结构问题凸显、低生育水平面临反弹风险的20世纪90年代,中国实施的是以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为目标的结构优化性策略;随着人口内在增长率所蕴含的负增长势能不断累积,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人口形势发生重大转折性变化,中央决定推行以实现适度生育水平为目标的包容性生育政策。

  中国现时期的生育政策优化呈现与既往历史时期截然不同的两大特点,一是生育率调整的政策方向从严控下压转为宽松上调,二是政策实施配套措施从辅助转为并行。生育政策配套支持措施过去主要遵循奖励扶助与社会抚养费征收等“奖罚并重”的原则,2021年中央决定明确“取消社会抚养费,清理和废止相关处罚规定”,积极生育支持成为当前配套措施的主基调,而且成为决定生育政策实施效果的关键因素。

  配套措施推行应关注青年群体 促进社会性别平等

  文章分析,积极生育支持的相关配套措施一般包括时间支持、经济支持和服务支持3个方面,需要系统化和整体性设计与推进。

  中国三孩生育政策的配套支持措施也涵盖了上述3个方面。时间支持措施以带薪产假、丈夫陪产假、父母育儿假为主要内容,已体现在2021年修订后的国家《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地方《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经济支持和服务支持是2022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着重强调的内容。其中“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费用纳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意味着将在国家层面通过税收体制对家庭生育予以经济调节和保障,经济支持的层次更高、更规范,意味着生育突破了家庭事务范畴,进入公共事务领域。教育“双减”、生育奖励金发放等其他经济支持措施,也在积极推进。发展普惠托育服务是不可或缺的服务支持措施,为有需求的家庭提供便利、可及、支付得起的婴幼儿照护服务,解决母亲产假之后、孩子入托之前“谁来带娃”的难题。这些措施形成合力,有助于减轻家庭养育负担,共同推动三孩生育政策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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