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联立法会议员周小松说,收到百多宗求助中,大部分涉及雇主拒向取得隔离令的雇员发放五分四疾病津贴,“至少7日无人工,用无薪假或年假。”有密切接触者在家检疫,被雇主要求用年假或补假。“经济不景,员工不想无咗份工,大多哑忍。”周小松说,雇员遵从599章防疫规定留家检疫,结果竟遭雇主剥削疾病津贴,是政府落实法例不力。
工联会立法会议员梁子颖和邓家彪共收到近300宗求助,主要是未取到隔离令或病假,数宗涉及不承认检疫令。邓家彪说,蓝田街市有数名确诊清洁工,就算有隔离令,雇主仍表明2月份要扣7至10日人工,每人失去3000多元收入。饮食、零售业也有员工反映,因政府迟发检疫令,被雇主按无薪假扣薪。梁子颖称,有员工2月初核酸检测确诊,但3月底才获发隔离令。
劳工处:单方面扣假即属违法
劳工处回复《大公报》查询表示,根据现行《雇佣条例》,雇员如非因工染病(包括感染新冠病毒),雇主须向符合资格雇员支付疾病津贴。《条例》明确规定,雇主不能单方面以雇员有薪年假抵销其病假,违反规定即属违法,可被刑事检控。修订《雇佣条例》旨在清楚订明政策原意,减少雇佣争拗,政府建议修例通过后,于刊宪当天生效。
发言人呼吁雇主,接纳卫生署的隔离令、卫生署网上系统完成申报的版面截图纪录及/或雇员自行测试阳性结果的照片、视频作为雇员申请病假证明。一般来说,雇主无需要求已出示隔离令及/或其他有效证明的雇员提交医生证明书。
周小松估计,修订《雇佣条例》最快5月实施,他认为法例应追溯至1月1日第五波爆发初期,否则应动用关爱基金向雇员发放相关津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