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沙地,盐碱地也属于耕地后备资源。盐碱地本身就是生态环境脆弱区,并非所有盐碱地都适合农业开发利用。同时,开发利用盐碱地的每种措施,都有一定的适用范围和条件。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积极挖掘潜力增加耕地,支持符合条件的盐碱地等后备资源适度有序开发为耕地。从“符合条件”和“适度有序”的表述可以看出,对盐碱地开发利用的前提,是生态治理和有效保护。要统筹考虑现有技术条件和资源禀赋,因地制宜,稳步推进。
山水林田湖草沙是生命共同体。以大食物观而言,从更好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出发,在确保粮食供给的同时,肉类、蔬菜、水果、水产等缺了哪样也不行。因此,要尊重自然规律,深怀敬畏之心,用系统思维统筹生态保护、综合治理、农业生产工作,宜粮则粮、宜经则经、宜牧则牧、宜林则林、宜荒则荒、宜沙则沙,形成同资源环境承载力相匹配的生产结构和区域布局。应提倡挖掘潜力增加耕地,但不能过度开发、不当开垦,否则既无助于提高当下的农业产能,也不利于子孙后代的长远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