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社北京5月11日电/网评:县城房地产发展重在科学规划
来源:经济日报 作者:亢舒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县城发展将迎来难得历史机遇。
城镇化持续推进,是房地产市场发展的重要支撑。农村人口向县城迁徙,城镇之间的人口迁徙,都会引起住房需求增长。基于人民对美好居住生活的向往,对居住品质的要求也会更高。随着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推进,农民到县城就业安家规模不断扩大,县城居民生活品质将进一步改善。因此,县城总体保持一定的住房建设规模,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从长期看,县城房地产市场发展是有支撑条件和潜力的,将继续成为我国房地产市场的增长极。
在分类引导县城发展方向的情况下,应因地制宜制定住房发展规划。截至2021年底,我国有1472个县及394个县级市,县域发展状况千差万别。《意见》提出,科学把握功能定位,分类引导县城发展方向。五类县城分别是大城市周边县城、专业功能县城、农产品主产区县城、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城、人口流失县城。人口流动状况和产业发展,是衡量一地房地产市场未来发展空间的重要指标。不同类型的县城,应该有不同的住房发展规划。例如大城市周边县城有望承接更多大城市人口和产业转移,在人口净流入情况下,应适当增加住房供给,适时构建租购并举的多层次住房供应和保障体系。而人口流失县城则应避免盲目扩张,严控城镇建设用地增量、盘活存量。
尤应注意的是,着力推进现代化县城建设,并不意味着县城将开启大拆大建、大规模上马房地产的阶段。县城建设既要防止盲目进行高密度高强度开发,又要防止摊大饼式无序蔓延。根据人口和产业状况进行科学适度的房地产开发是必要的,而过度依赖房地产的路径是走不通的。县城发展的根本在于找准功能定位,培育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县城房地产市场也要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近年来,个别县城出现了脱离实际过度开发房地产,从而供给过剩的情况,应谨防这种状况继续蔓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