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社北京6月8日电/2022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标志着第三支柱进入个人养老金制度的新阶段。这是中国构建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和规范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险的具体举措,规范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险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做好顶层设计,坚持多项举措的协同发力。
发展第三支柱是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重要举措
经济参考报发表海南省财政科技服务中心副主任、东北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博士官兆文章表示,根据世界银行社会养老保险三支柱体系理论,第一支柱为国家举办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第二支柱为企业(单位)举办的企业(职业)年金制度,第三支柱为个人参与的个人养老金制度。2019年,中国三大支柱养老保险基金占比依次为73.4%、25.5%、1.1%,第一支柱承担了过多的养老支出负担,第三支柱养老金的规模和第一、二支柱差距还较大。目前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已经建立养老保险三支柱体系,祗有形成养老保险三支柱三足鼎立科学体系,才能有效应对人口老龄化挑战。与第一、二支柱相比,第三支柱以个人账户制为基础,参保不受就业形式、就业单位的限制,能较好调动个人的积极性,有利于为农民工、平台经济、新兴职业等灵活就业人员提供养老保险,有利于减轻第一、二支柱的收支压力,有利于提高养老保险制度长期可持续性,有利于促进资本市场稳健发展。
中国第三支柱发展面临的情况
文章介绍,一是当前中国三大支柱养老保险发展不平衡的问题十分突出,第三支柱占比很小,参保人数较少。二是第三支柱采取产品制,还没有建立个人账户体系。三是对第三支柱的宣传教育不够,人民群众对参保第三支柱瞭解不多、认识不足、积极性不高。四是第三支柱还处于起步阶段,相应法规制度还不健全、不规范,财税优惠政策不多、吸引力不够。第三支柱的发展与人民群众的期盼相比、与巨大的市场需求相比都有不小差距。
同时,也要看到,中国发展第三支柱具有十分有利的内部条件和基础条件。
首先,党和政府高度重视。2020年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规范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险。2022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继续规范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险。其次,积累了丰富实践经验。2014年开始,中国在税延型商业养老保险、专属型商业养老保险、住房养老等方面试点发展第三支柱,试点取得很多成功的经验和做法,国家相关部门在试点期间充分吸收了各地、各方面的意见,为下一步全面实施第三支柱养老保险积累了实践基础。再次,中国经济社会发展较好。近年来,面对复杂严峻的国内外形势和新冠肺炎疫情等诸多风险挑战,中国经济保持中高速增长,财政收入和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逐年增加,国民工资收入增长加快,信息技术发展迅速,国民的养老观念积极转变,金融市场日益壮大,社会保险制度体系逐步完善,这些为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险奠定了坚实的经济社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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