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风险隐患排查治理
各地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主管部门要指导运营单位以案为鉴,按照《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交运规〔2019〕7号)有关要求,以点带面、点面结合,强化防汛防涝风险隐患排查。要重点排查临江临湖和地势低洼车站、连接下沉式广场的车站出入口、下沉式车辆段场、出入段线、下穿区段、过渡段、长大区间、桥梁、涵洞、排水沟、停车场等重点区域,重点排查挡水排水设施设备及其运行状态、排水管道与周边市政管网的联通情况、既有线路与在建线路连接处的封堵情况、高架线路沿线边坡土质疏松和堆土滑坡等风险隐患。对排查出的隐患要建立治理工作台账,即查即改、逐一销号,实现闭环管理;对一时难以完成整改的,要落实安全度汛措施;对于治理难度大、影响范围广、危险程度高、涉及部门多、难以协调整治的重大隐患,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主管部门要及时报告城市人民政府协调解决。
抓紧修订完善应急预案
各地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主管部门要指导运营单位结合当地汛期天气变化和地势特点,充分考虑城市轨道交通敷设方式、站段型式和布局,对现有防汛防涝应急预案的可行性和有效性进行再评估再论证,简明操作程序,细化应急值守要求,将气象预警信息纳入应急响应启动条件,进一步完善极端天气、突发事件情况下的停运机制和标准,针对性完善各项应急预案;推动建立运营单位与消防、公安、医疗力量等救援力量的应急通信,健全信息共享机制,强化快速应急联动,切实提升应急响应能力。
多措并举提升防汛防涝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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