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社北京6月25日电/据参考消息网报导,据西班牙《阿贝赛报》网站6月24日报导,“罗伊诉韦德案”的裁决是美国堕胎法的分水岭。在这项可追溯至1973年的判决中,最高法院认为美国宪法保护堕胎权,从而为之后案例的判决立下先例。
报导介绍,罗伊的全名是简·罗伊,是诺尔玛·麦科维使用的化名。1969年,22岁的麦科维想要在得克萨斯州堕胎。尽管她对(得克萨斯州)达拉斯县的检察官亨利·韦德进行了抗争,最终还是被迫生下一个女孩,但麦科维不愿就此放弃,随后起诉韦德。
报导称,当时在得克萨斯州,堕胎是非法的,麦科维的辩护律师认为这种规定有违宪法,经过一番法律斗争,最终确定该案必须由最高法院做出裁决。4年后即1973年1月,最高法院以7比2的多数表决,裁定妇女选择是否堕胎的权利得到宪法保护。具体来说,他们援引的是美国宪法第十四条修正案。
但是,最高法院同时规定了妇女拥有堕胎权的条件,例如怀孕不超过3个月,堕胎决定应由孕妇及其医生做出,等等。
现在,在这项裁决确立近50年后,美国最高法院已将其推翻,使美国堕胎法回归到这项历史性裁决之前的状态。所以,尽管现在最高法院的决定并未将中断妊娠行为确定为非法,但它确实让堕胎权失去了宪法的保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