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社香港7月27日电/据大公报报道,据报道,涉嫌多宗爆炸案的极端恐怖组织“九十二签”成员杨怡斯,在保释期间,竟然在九龙塘又一村的私立德雅小学找到一份教职员工作,在学校任职近两年。
还以为是学校管理层不知来者底蕴,误踩地雷,请了个问题员工,却原来,学校一早知其背景。
校方回应记者说:“当时我们得悉杨怡斯正在保释候审,但杨怡斯在提供个人资料时,没有提到所涉及的案件,校方亦无搜寻到杨怡斯的详细资料,经校方评估各项风险后,决定在案件没有判决前给予她一次更生的机会。”
这个答案,很有问题。
首先,你要聘请一个人,而且是学校教职员,面对的是6至12岁孩子,但你发现这个人正处于保释期间,作为面试者,难道没半点好奇心及警诫心,问一下她到底涉及什么案?
校方说经各项评估,决定给她一个机会聘请她。请问一下德雅小学管理层,你们做了些什么评估?你们连对方犯什么案子都不清楚,如何评估?
然后校方说,评估后,决定在案件没有判决前给她一次更生机会。
敢问一句:凭什么?你们是法官吗?是假释官吗?是惩教署吗?一个嫌犯,在法庭未审判她之前,没人有权让她更生。况且,“更生”是受了惩罚,答应悔改,才能重新做人。杨怡斯受罚了吗?悔改了吗?见工时连保释案件都隐瞒,一坐下就骗你,这种人凭什么更生?
校方说,今年7月25日杨怡斯请了假,表示要出庭受审,但未透露涉及何种案件。说到这地步,校长、主任、管理层竟然无人有兴趣查问一下,此职员到底上什么庭?犯什么罪?涉什么案?
学校强调,他们是站在更生角度去聘用杨怡斯。原来,德雅小学是更生中心,好心到连涉嫌恐怖分子都聘回来。你们不用考虑孩子的身心安全吗?你们不用告诉父母学校会聘用罪犯员工吗?一年42000元学费,原来是请保释犯来工作,对得住付钞的家长吗?
如果说学校不知情、不是管理层默许,你信吗?只有黑暴“手足”,才会不必问、只会“揽”。
一次不合常理的聘用,不是一句“给她更生机会”就可以蒙混过去。即时解雇杨怡斯只是治标,教育局要向聘用保释犯的学校管理层问责,才是治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