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看土地。我们传统的城市规划,往往以各自行政管辖边界为范围,来进行土地的规划。但是,都市圈内建设的轨道交通,所穿过的土地,可能是大城市的郊区,可能是农田,甚至是基本农田。那么,未来都市圈的同城化跟当前的土地制度之间形成的矛盾,就会日益凸显。
再看人口。由于当前的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很大程度上仍然以行政管辖边界来进行配置,甚至是按照户籍和非户籍来配置,尤其是子女教育、公租房、廉租房等服务。随着未来都市圈的同城化程度提高,住在外围的一些人口,就业和通勤往往跨越城市行政管辖边界,甚至是省级行政管辖边界。在现有配置体系下,这些人在中心城市创造了经济价值以及税收,但却无法享受与之匹配的中心城市的公共服务。因此,需要在都市圈之内,中心城市、中心城区跟郊区和外围的中小城市之间,形成一体化的发展和利益共享机制。
当前,我们的跨城市和跨省级的协调机制在逐渐建立。例如长三角从上世纪80年代开始,就设有长三角办公室,如今长三角“三省一市”有越来越多的跨省协调机制。但是,要让一体化协调机制,在城市群和都市圈范围之内,更多更好地发挥作用,未来要突破的重点是利益共享机制。
可以借鉴一些国外的先进经验,如欧盟内部,有一些跨越国家边界的发展区,国家之间在谈好税收共享机制以后,就可以在跨界的地区成立产业区,来共同发展。此外,还可以根据国内实际情况,进行带有中国特色的创新机制。比如近些年的飞地经济,就是这样一种模式。即将飞地建在中心城市的外围地区,由中心城市提供技术和产业发展经验,甚至扶持资金,而建设用地指标由外围来提供,大家共享税收。有些占地比较大的飞地,也可以建立在较偏远的地区。
但是坦率地说,飞地经济模式并不能完全解决城市群和都市圈一体化面临的问题。因为,随着生产要素市场的一体化,大量的经济和人口向中心城市和以中心城市为核心的都市圈聚集(这是一个客观趋势)。与之相应,不同地区之间的经济规模差距和税收规模差距就会逐渐扩大。因此,需要建设更多的一体化机制,让中心城市所产生的经济增长效应与外围地区共享。例如,探索在城市群范围之内进行转移支付,通过财政方式加大对外围地区的投入;或通过一体化基金,对外围地区进行投资,特别是对有当地发展比较优势的产业进行投资;也可以是相对发达的地区与相对欠发达地区,进行一对一的结对等。
人口集聚与公共服务配套
文章指出,人口向以中心城市为中心的都市圈集聚,是一个客观规律。人口的集中会带来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的需求。因此,一个总体方针是,要不断地顺应人口的增长趋势,来优化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的数量、质量、空间布局。
具体到住房,就要增加相应的住房用地,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优化住房供应的结构。通过增加住房供应的总量,让商品房的价格不要涨得太快;与此同时,通过增加公共租赁住房的土地供应比重,让暂时买不了房、收入不够高的一部分群体,也能够满足居住需求。
住房的空间布局上,要考虑到一些就业在城区,但收入并没有那么高的群体。尤其是消费型服务业领域,如餐饮、外卖快递、家政服务员和超市的工作人员等等。这就需要在中心城区也适当地布局公租房。不能因为中心城区地价很贵,所以在中心城区开发商品房,而把公租房都布局在郊区,甚至外围的一些地带。这可能会导致中心城区的住房供不应求,而较偏远的地方公租房闲置的现象。实际上,在我们一些大城市的发展中,已经出现了这种我称之为“空间不匹配”的情况。
其次,公租房的需求主体,主要来自于相对低收入的群体,这其中很有可能就包含了一些外来人口。那么,如何让公租房,以低收入为标准,覆盖到外来人口,而不完全按照户籍身份来提供,这是要不断地突破的。我们实际上也在突破。但当前更多地是按照行业或者重点企业来进行提供。未来是否可能逐渐过渡到以收入和就业为实施标准,让家政服务员,外卖小哥等群体(特别是灵活就业者),也能纳入住房保障体系。
公共服务的提供,也要逐渐适应常住人口的数量结构和空间布局。一是目前没有与户籍等挂钩的公共服务,如文化体育设施、公共卫生等,这部分比较容易解决,主要是要适应常住人口的增长,而提供增量的公共服务。二是与户籍挂钩的,如教育、公租房/廉租房等。这部分主要还是要去适应总人口的增长,逐渐地把公共服务的提供与常住人口挂钩,而不是根据户籍挂钩。三是与房子属性挂钩的一些公共服务,比如教育。理想状态下,长租租户在享受公共服务方面,应该要能够逐渐与购房者实现平等待遇。这一点目前仍然任重而道远。
目前在国家层面,已经非常明确,要让公共服务的提供按照常住人口来配置。但是还有很多细节,我们期待随着改革的逐渐深化,能够慢慢达到理想状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