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态度坚决、要求明确,各部门、有关方面行动迅速、雷霆出击,一部波澜壮阔、跌宕起伏的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新篇章拉开大幕。
建立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国际追逃追赃工作机制、公布“百名红通人员”名单、公开曝光外逃人员线索、发布敦促自首公告……
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十九届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建立国际追逃追赃和跨境腐败治理工作协调机制,每年专题研究部署反腐败国际合作目标任务和重点工作,连续组织开展“天网行动”,整合协调政治、经济、外交、司法、执法、金融等各领域资源,统筹推进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和跨境腐败治理,形成上下联动、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监察法,专章规定反腐败国际合作,明确国家监委负责组织协调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的职责;
国家监委围绕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首次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
最高法开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追赃专项行动,指导各地依法做好归案人员审判工作;
最高检指导地方完成多起重大违法所得没收案件,发布指导性案例,探索开展“走出去”企业刑事合规试点工作;
外交部把反腐败国际合作纳入外交工作格局和元首外交议题;
公安部持续开展“猎狐”专项行动,追回各类经济犯罪逃犯4800余名;
国务院国资委强化央企境外财务资金内控管理,牵头开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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