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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华社) |
中评社北京10月15日电/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报导,“今天对你进行面询,主要是针对群众反映的房屋拆迁补偿款未兑付问题。希望你认真对待,如实说明情况。”近日,云南省红河州元阳县纪委监委同南沙镇大沙坝村一名村干部进行了一次特殊的面对面交流。
交谈中,该村干部出示材料表示,发放拆迁补偿款时有位户主已去世,经开会研究决定把款项打至其儿子账户,但其儿子下落不明,因此这笔款项一直由专人保管,并非不予兑付。经深入核实,元阳县纪委监委认定被反映人态度诚恳,对所询问题提供的相关证据材料详细清楚,决定为其澄清正名。
在处置部分问题线索时将谈话和函询结合使用的“面询”,是云南省纪委监委应对实践中函询“一函了之”等情况的创新举措。该方式既注重核实问题的严肃性,对党员干部及时进行教育提醒;又强调思想政治工作的引导,给被反映人向组织倾诉、说清问题的机会,并适时释规释纪释法,体现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与约束并重。
“面询前,纪检监察机关会在充分瞭解被反映人工作经历、生活背景、家庭情况的基础上制定个性化方案和提纲,并告知对方面询目的和内容,请其准备好相关书面材料。”云南省纪委监委法规室主任赵云龙告诉记者,省纪委监委制定的纪检监察机关面询工作办法,对面询的适用情形、询前准备、组织实施、过程把握、询后处理等环节均进行了规范。
探索开展面询,是党的十九大以来云南省纪委监委着力强化制度建设的一个生动例证。据介绍,2018年7月以来,该省纪委监委共研究起草、制定修订法规制度150余件(含规范性文件51件),包括以省委名义制定出台的纪检监察法规制度5件,其中监督检查、审查调查类90余件,综合业务类60余件。
“这些法规制度中,有的是根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相关要求出台的配套制度措施;有的是结合工作中发现的具体问题,有针对性地查漏补缺,推动操作规范化、程序固定化;有的重在推广实践中形成的一些好经验,比如近期我们就推出了一个纪检监察建议当面送达的工作指引。”赵云龙说。
上述法规制度出台后,云南省纪委监委还综合运用问卷调查、集中座谈、个别访谈和个案分析等方式,定期对实施情况进行评估。一份面向省纪委监委机关、派驻机构和部分州市纪检监察干部的调查问卷结果显示,自面询工作办法实施以来,56.3%的受访者认为监督工作水平有一定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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