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社北京11月25日电/据大公报报道,乱港黑手、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被控干犯香港国安法下的“串谋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等罪,将于12月1日受审。
黎智英早前提出“专案认许”申请,聘用英国御用大律师Tim Owen来港为他辩护,律政司向法庭阐明反对理据,大律师公会也认为有关申请不符合海外大律师来港接案的一贯标准,亦向法庭陈述反对理据。
10月19日,高院首席法官潘兆初批准Tim Owen来港代表黎智英。律政司不服潘兆初的决定幷向高院上诉庭提出上诉,指出香港国安法的唯一官方语言是中文,英文版本仅供参考,而且法例下国家安全的概念,与中央政府及香港的社会、政治环境及宪法等息息相关。来自海外的法律代表,或对中央及香港特区的独特背景没充分理解。
本月9日,上诉庭副庭长关淑馨、朱芬龄及法官区庆祥颁下书面判词,称考虑到本案涉公众利益,驳回律政司的上诉,维持原审法官的决定。
律政司坚持立场,向高院上诉庭申请上诉至终审法院的许可。律政司的书面陈词中首次提到,准许海外大律师参与本港案件,与香港国安法试图防止外国或外部势力干预香港事务,以及保障国家机密免被外泄的立法目的背道而驰。
本月21日,上诉庭副庭长关淑馨、朱芬龄及法官区庆祥拒绝批出许可。律政司其后直接向终审法院申请上诉许可,案件排期于今日开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