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社香港11月26日电/据大公网报道,律政司反对黎智英聘请英国御用大律师Tim Owen来港代其辩护,昨日上诉至终审法院。前律政司司长、资深大律师袁国强在法庭的陈词中指出,政府有责任维护国家安全。由于本案是首宗国安法案件聘用海外大律师来港代表被告抗辩,故律政司希望终审法院为未来同类案件作出权威性的指导。袁国强还从国安法的立法目的、国安法维护香港整体利益等角度,详尽阐述了外国律师代理国安案件的荒谬性。
袁国强的慷慨陈词,深刻阐明了国安法的深刻内涵,捍卫了香港国安法的权威,维护了香港法律界尊严,加深了人们对国安法的认知,有利于澄清谬误,促使终审法院作出符合国安法立法精神的裁决。
维护国家安全是每个主权国家的核心利益,无论是实行普通法的国家,还是实行大陆法的国家,概莫能外!国安案件不允许外国律师代理早已是国际通则,黎智英涉嫌违反国家安全一案,是香港迄今最重大、最敏感的国安案件,岂能由英国律师代理。
维护国家安全体现权威性
如果香港本地司法不能维护国安法尊严,势必触发中央响应机制,不能容忍不忠实维护国家安全的行为。作出这样一个明显有违国安法立法原意的判决,高等法院到底意欲何为?对国安法是何态度?拿普通法思维处理涉国安法的案件,明显是错了频道。是无知还是有意为之?国安法的权威性、凌驾性、特殊性不容质疑!
高院原讼庭于上月批准黎智英聘用英国御用大律师Tim Owen来港代表黎智英抗辩,律政司早前就此决定不服上诉,遭上诉庭驳回,律政司一路上诉至终审法院。
高等法院上诉庭当初驳回律政司上诉时,提到需“顾及公众认知”,称批准英国御用大律师代理此案,是要公众觉得审讯是公平进行。袁国强反驳指出,法庭要考虑的应是公众利益而非公众认知,上诉庭的考虑是本末倒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