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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市长当选人高虹安。(中评社 资料照) |
中评社台北12月16日电/台湾民众党新竹市长当选人、“立委”高虹安因为涉嫌诈领助理费,检调单位15日进入高虹安“国会”办公室搜索。对此,“立法院长”游锡堃表示,检察行政依法通知,“立法院”也依法办理。不过,若高虹安遭裁定羁押,还须经“立院”同意,且若无法在3个月内完成宣誓就职,届时将重新补选。
根据《中时新闻网》报导,游锡堃说,大约周一或周二的时候收到公文,就是依法办理,尊重检调司法程序。不过,根据“宪法”增修条文规定,“立法委员”除现行犯外,在会期中,非经“立法院”许可,不得逮捕或拘禁。”
高虹安将在25日宣誓就职,若遭羁押无法就职该怎么办?“内政部”表示,县市长未在规定的日期宣誓就职者,参照《宣誓条例》规定,另定日期宣誓,应在3个月内宣示,如届时仍未宣誓者,视同缺额,并依法办理补选。
目前正值“立院”会期,高虹安依法受到保障,但过去蓝绿“立委”曾因集体收贿案,遭台北地院裁定羁押,当时经过“立法院”各党团火速协商后,“立法院长”游锡堃即宣布同意羁押完成程序,因此这把保护伞也非万能。
律师詹晋鉴表示,高虹安有没有被羁押,几乎攸关新竹市长是不是要补选,因为侦查中羁押2个月,通常贪污属于重罪,延押机会很大,总共4个月的羁押,恐怕很难让高在就职日起3个月内宣誓就职,形成缺额。
过去嘉义县议员当选人王焜玄因涉及地方选举贿选案被羁押在嘉义看守所,并请嘉义县议会函文法官到看守所监誓,但未成功。詹晋鉴表示,根据《宣誓条例》规定,宣示应于就职任所获上级机关指定的地点,由宣示人肃立向青天白日旗及“国父”遗像,举右手向上伸直,手掌放开,五指并拢,掌心向前,宣读誓言,因此高虹安要在看守所宣誓就职不太可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