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社香港1月2日电/据大公网报导,今次人大释法,源于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拟聘请海外律师为其所犯的国安案件抗辩,引起争议。
2020年8月,警方国安处以违反香港国安法“串谋欺诈及煽动”罪拘捕黎智英,并对苹果大楼进行大规模搜查,黎智英其后获准保释。黎智英在同年12月再被捕,被加控一项“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首度还押不准保释。及后,黎智英提出“专案认许”申请,聘用英国御用大律师Tim Owen来港为自己抗辩。高等法院首席法官潘兆初考虑审讯牵涉“尤其艰涩、复杂”的法律议题,将影响本地法律发展,批准认许Tim Owen来港出庭。
律政司不服决定,就此多次上诉。律政司指出,香港国安法的唯一官方语言是中文,英文版本仅供参考,而且法例下的国家安全概念,与中央政府及香港的社会、政治环境及宪法等息息相关,来自海外的法律代表,或对中央及香港的独特背景没有充分理解。
律政司又指出,考虑到Tim Owen的专长并非香港国安法,他亦不是本地法律下涉及危害国安罪行的专家,因此他不能为法庭带来独特的审视角度。
然而,高等法院上诉庭于去年11月21日拒绝了律政司申请上诉至终审法院;翌日(22日),律政司直接向终审法院提出上诉许可申请。上诉申请于去年11月25日在终审法院进行聆讯,终审法院三名法官于28日下午颁布书面裁决,拒绝律政司的申请。行政长官李家超同日向中央提交报告,建议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就国安法释法。律政司亦向高等法院申请押后黎智英案开审日期,决定将案件押后至今年9月25日开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