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社北京1月2日电/据大公网报导,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日前发表声明,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第十四条和第四十七条的解释》,表示全力拥护和坚定支持。
第十三届港区全国人大代表指出,本次解释符合宪法、立法法和国安法的规定,法律依据充分,具有合法性、正当性。全国人大常委会作为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常设机关解释法律,是行使宪法和有关法律赋予的重要职权。
第十三届港区全国人大代表表示,本次解释符合香港社会实际需要,具有必要性、可行性。当前香港社会对于没有本地全面执业资格的海外律师能否参与国家安全案件、该等情形下香港国安法如何适用等问题产生了重大分歧。为了及时妥善解决香港国安法实施中遇到的实际问题,确保香港国安法正确有效实施,对香港国安法有关条款作出解释,阐明有关条款的含义,明确解决有关问题的方式和路径,是必要的、可行的。
期待及时完善相关法律
第十三届港区全国人大代表认为,本次解释有助于维护宪法和香港基本法确定的特别行政区宪制秩序,落实中央全面管治权,落实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宪法和基本法共同构成特别行政区的宪制基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