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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要素化迈出关键一步
http://www.CRNTT.com   2023-01-05 09:04:19


  中评社北京1月5日电/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是中国数据要素化迈出的关键、坚实一步,具有重大的里程碑意义。
  
  经济日报发表中国科学院院士梅宏文章表示,发展数字经济,核心就是在万物数字化、数据化的基础上,充分挖掘释放蕴藏在数据中的价值。数据的开发和应用能力已经成为一个国家、地区或组织综合竞争力的关键指标。数据价值的发挥依赖于多源(元)数据的融合碰撞和数据的共享流通,数据祗有动起来、用起来才能产生价值、发挥作用。而数据在其全生命周期的每个环节上又涉及众多利益相关者,祗有充分发挥各环节利益相关者的积极性、全面保障各环节利益相关者的权益,方能实现数据价值的最大化,形成健康的数字经济生态。
  
  文章认为,当前,数据要素化是一个国际性难题,尚处探索阶段。一方面,数据相比传统的生产要素,具有独有的特征,如获得的非竞争性、使用的非排他性(或非独占性)、价值的非耗竭性、源头的非稀缺性等。由于这些特殊性质,数据作为生产要素在涉及产权、流通、共享、定价、使用、获益、安全和隐私保护等方面,不仅存在制度障碍,还缺少有效技术支撑。
  
  另一方面,数据要素化是将数据确立为重要生产要素,并通过各类手段让其参与社会生产经营活动的过程,又可分为递进的三个层次:一是资源化,即认识数据的资源属性,这是数据价值释放的前提。当前,数据作为基础性战略性资源已得到广泛共识;二是资产化,即在法律上确立数据的资产属性,这是要素价值得以保障的根本。作为资产,必然涉及产权,然而,数据的产权及其确权正是当前争议较大的议题,传统要素产权的经济实体性、产权可分离性和流动独立性,对数据要素而言并不完全适用,由于参与主体多,权属关系复杂,在现有法律体系框架下难以有效解决数据的确权问题;三是资本化,即实现数据的资本属性,这是要素价值得以释放并创造新价值的途径。当前,数据的流通共享障碍重重,数据的定价和收益分配无章可循,数据平台的虹吸效应、垄断行为带来税收侵蚀、收益失序等问题,有碍于数字经济生态的形成。显然,数据要素化不能因循既有制度体系,既需要理论创新,也需要实践探索。
  
  文章指出,在中国,实施国家大数据战略,建设数字中国,发展数字经济已成为国家战略选择。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首次将数据列为生产要素,国务院印发的《“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提出强化高质量数据要素供给、加快数据要素市场化流通、创新数据要素开发利用机制等重点任务举措,《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指出要“打造统一的要素和资源市场,加快培育数据要素市场,建立健全数据安全、权利保护、跨境传输管理、交易流通、开放共享、安全认证等基础制度和标准规范”。
  
  文章指出,近日印发的《意见》更是系统地、有针对性地为中国今后一段时期内数据要素化明晰了制度指引,指明了前进方向,对于充分发挥数据要素价值、加快培育壮大数据要素市场、做强做优做大数字经济无疑具有更加重大的指导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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