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协同配合。坚持市领导分工牵头、各部门协同推进的跨部门工作机制。落实各区、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优化营商环境第一责任制度。进一步加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力量配置,形成与“放管服”改革、投资促进、企业服务等工作有机衔接。鼓励各区、各部门打造各具特色的亮点工作。加强学习交流,及时复制推广外省市、各区和相关单位优化营商环境典型案例和经验做法。
(二)加强督查考核。组织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联合督查。兼顾指标水平和企业感受、政策落实和工作创新,优化全市营商环境考核评估工作。充分发挥营商环境体验官、监督员、联系点等沟通渠道作用,完善营商环境问题反馈和督办解决闭环机制,提高改革精准度和企业获得感。
(三)加强宣传推介。将营商环境宣传推介纳入全市宣传工作重点。开展政策进园区、进企业等精准宣传推广工作,提高覆盖面和可及性。结合营商环境改革重点,突出政策解读、案例效果、典型事迹等主题宣传活动。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案例评选及典型案例宣传,营造比学赶超氛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