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社北京1月29日电/2020年9月,习近平主席在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上指出,中国将提高国家自主贡献力度,采取更加有力的政策和措施,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积极参与应对气候变化全球治理”。
作为生态文明的传播者、推动者和实践者,我们要清楚地认识碳达峰的深远影响和碳中和的真正内涵,全面把握我国面临的发展形势,合理引导更多人正确理解、积极参与并提供有效支持。
碳达峰:年排放量达到最大峰值后不再增长
所谓碳达峰,是指在某个确定的年份前,人类活动产生的二氧化碳年排放量处于增长阶段,而在该年份到达的时间点上,年排放量达到最大峰值后不再增长。
从当前日趋严重的极端天气事件看,显然二氧化碳的年排放量大于年吸收量。当然,这里的排放主要指由人类活动产生,吸收仍然基本依赖自然界。随着碳中和等知识的普及和相关约束,人类有意识的吸收将逐年增加。在碳达峰年到来前,年排放量仍在逐年增大——也就是说,在此之前,每年吸收不了的二氧化碳剩余量一直处于递增阶段,达峰年当年达到峰值。
我国定为2030年前达峰,意味着那些主要依靠产生温室气体释放能量的经济发展类型,要在时间受限的夹缝中,努力完成尚未完全实现的发展中国家工业化、城镇化阶段建设任务,既要符合《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规定的“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发展中国家有消除贫困、发展经济的优先需要”的原则,又要科学合理地体现大国担当。
那么,碳达峰年以及此前累积的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到底有多少呢?理论上,应该是从出现未被吸收的剩余年开始,直到达峰年间各个年度的剩余量总和。如果用二维图像(表一)——年剩余量变化曲线来描述,其中,纵轴表示年度剩余量,横轴表示年份(从1850年工业革命出现剩余量开始),那么年度剩余量变化曲线与年份坐标轴围合所形成的面积,就表示总剩余量。可以看出,年份越长、峰年峰值越高,由年度剩余量变化曲线与横坐标所围合形成的总剩余量面积就越大,累积的温室气体总量就越多,温室效应后果就越严重,吸收任务也就越大。
碳中和:通过抵消实现二氧化碳“零排放”
碳中和是指国家、企业、产品、活动或个人在一定时间内直接或间接产生的二氧化碳或温室气体排放总量,通过植树造林、节能减排等形式抵消自身产生的二氧化碳或温室气体排放量,以实现正负抵消,达到相对“零排放”。我国定为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既符合《巴黎协定》中“在本世纪下半叶实现温室气体人为排放与清除之间的平衡”的规定时间要求,也是我国可持续发展的内在要求和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责任担当。
碳中和,不像碳达峰那样宏观,而是微观到每个排放单位或个人,而且它只表示履行碳排放义务的个体,在中和年的排放量与自身贡献的吸收量相等,并未包括不履行义务的情况,与已累积的二氧化碳量及既有的温室效应等宏观问题无关。
很明显,碳中和年之前的各年排放量都大于吸收量,即从最大剩余量的达峰年开始,每年未被吸收的剩余量逐年减少,直到剩余量为零的中和年,但历年的总累积量仍然在持续增加。如果继续在上述二维图像(表一)上标注,那么从达峰年的年最大剩余量开始,曲线逐年下降,直到降为中和年的零剩余量,而下降曲线与年份长度所形成的面积,则表示从达峰年到中和年所经历各年的碳剩余量总和。
如果达峰年到中和年间的曲线下降平缓,则表示年降低排放量小、强度弱,但周期拉长、总剩余量积累多,温室效应影响更加持久强烈;如果曲线陡降,则表示年降低排放量大、强度强,但周期缩短、总剩余量积累少,温室效应影响时间缩短、强度减弱。
就上升段和下降段的趋势总体来看,年份时间越长、峰年峰值越高,由上升曲线和下降曲线所围成的区域面积就越大,积累的温室气体总量就越多,温室效应后果就越严重。由此,必然导致平衡排放与吸收的难度,以及完成吸收任务的困难加大,时间拉长。
上升曲线部分总体平缓,是因为前期无认识而行动不自觉,经历年份长,最终由国家硬性确定最高点;下降曲线部分基本陡峭,是因为后期对行动有所认识,且同样由国家确定中和
零点,经历的年份较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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