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次,要完善人才评价体系,强化对劳动市场技能人才的激励。要从思想上有正确认识,即人才评价是一项需要巨大投入的工作。要建立科学的职位体系、明确的工作职责,完整界定知识、经验、能力和个性等要求。比如,对于不同性质的教师来说,需要进行分类评价:研究型大学要开展科学研究,发表学术论文,当然应聘者应有博士学位;而教学型大学则主要致力于人才培养,不需要把论文发表视为必备任务,应聘者不必具有博士学位,但应关注其知识传授、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丰富的实践工作经验等。为此,要建立专业化的人才管理队伍,并能够对人才战略顶层设计提供技术支撑。还应重视职业指导队伍专业化建设。中学、高校乃至社会的人才中介服务机构,都需要有专业化的职业指导人才,一方面帮助求职者树立正确的职业成功观,合理调整就业预期;另一方面,协助其选择适合其个人特点的专业和职业,避免择业时出现人力资本投资的失误。
再次,要坚决破除劳动力市场的就业歧视。一些单位招聘提出“要男性不要女性,35岁以下,硕士学历以上”,甚至连身高、出生地等与个人能力或绩效无关的要求,有时都成为一些工作岗位招聘的门槛。这类因年龄、性别、学历等造成就业市场的歧视性行为向社会发出错误的用人信号。政府应加强劳动市场规制,尽快出台“反就业歧视条例”。尽管就业促进法专列了公平就业内容,但在执行上仍有一些模糊地带。例如,歧视内涵没有明确规定,就业市场上一些突出的招聘歧视行为未被纳入其中,由此导致识别和判定歧视缺乏依据,难以有效执行。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或基层劳动仲裁法院依据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和《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均以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为前提,招聘过程中出现的就业歧视并未给出明确规定,无论立法或司法仍是空白。
最后,要支持和规范平台经济,推动建立高质量的新经济、新业态和新就业。目前中国的新就业主要集中于包括快递、外卖、出行在内的“轮子经济”和游戏、电竞、直播、文学等数字文化产业。新就业形态具有灵活多样、流动性强、去组织化和去劳动关系化等特点。而新经济和新业态中的灵活就业的社保参保比例较低。为此,政府应出台“平台企业就业管理条例”,以顶层文件规范平台企业对灵活就业人员所应承担的社会责任,以及所应提供的权益保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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