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社北京3月24日电/网评:让绿色金融为高质量发展赋能
来源:人民日报 作者:曲如晓 吴洁
党的二十大报告对“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作出战略部署,提出“必须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谋划发展”。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绿色化、低碳化,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发展绿色金融,是推动绿色发展的必然要求。绿色金融主要为促进环境改善、应对气候变化和资源节约高效利用的经济活动提供金融服务,是促进绿色低碳发展的催化剂和加速器。推动绿色金融健康发展,对于促进绿色经济发展、切实把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具有积极意义。
近年来,我国绿色金融蓬勃发展,为相关领域资金需求和资源优化配置提供重要支撑。发展绿色金融,宏观上要与双碳工作相契合,中观上要补齐基础设施短板,微观上要促进金融产品供给和需求精准匹配。我国将发展绿色金融纳入碳达峰碳中和“1+N”政策体系,绿色金融体系不断完善。中国人民银行推出碳减排支持工具和支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专项再贷款;一些地区先行先试,探索以绿色金融助力地区产业结构优化、生态环境改善的模式;许多金融机构积极开发绿色金融产品。绿色金融在促进全社会绿色低碳转型方面展现出巨大潜力和价值。面向未来,要以更高质效的绿色金融为我国高质量发展赋能。
建立统筹协调的绿色金融激励机制。实现双碳目标是一场广泛而深刻的变革,既要坚定不移,又要科学有序推进。绿色金融作为实现双碳目标的重要政策工具,可以充分发挥资源配置和调节作用。这就需要有关地方和部门加强统筹协调,在绿色项目认定、绿色金融政策激励等方面形成合力。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和部门建立与双碳目标相容的激励机制,在财政贴息、风险损失补偿、绿色担保等方面给予绿色金融工具更多更实的政策便利,提高金融机构和实体企业主动推进绿色低碳转型的积极性。
夯实绿色金融数据信息基础。碳核算和碳披露是双碳工作的基础,也是发展绿色金融的前提。目前,我国重点行业的碳排放核算方法初步建立,环境信息披露准则相继落地。同时,金融机构的碳核算和碳披露等机制尚未建立健全。为了更好满足绿色项目风险定价、产品设计等需求,促进绿色金融供给更精准、定价更普惠、风控更有效,金融监管部门需要加快出台一系列适应双碳工作需要的绿色金融标准,包括绿色金融产品服务标准、碳核算和碳披露标准、风险管理标准、通用基础标准等,推进绿色金融业务标准化、规范化、透明化。运用“大云物移智链”等技术建立绿色金融数据中心,提升数据和信息支撑度,强化数据安全和合规使用,利用科技手段提升绿色金融发展水平。
增强金融机构绿色金融供给能力。绿色项目大多周期长、回报率低、风险多,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的价值难以精确量化。金融机构可以以提升绿色金融质效为导向,稳健创新推广适销对路的绿色金融产品。加大向新型能源体系、能源保供和转型、绿色低碳技术研发等双碳重点领域的倾斜力度,形成可持续可推广的模式。同时,全方位强化风险防控,有针对性地建立绿色金融监测与分析模型,精准识别各类风险,提升绿色金融风险的预见、应对和处置能力,有效防范金融风险。
提高绿色金融供给与需求的适配性。金融监管部门与生态环境部门可以积极引导资本市场资金资源向绿色实体企业及项目聚集,提高绿色金融供给与需求的适配性。推进资本市场与碳市场联动,让资本市场助力碳市场更好完善价格发现功能,让碳市场助力资本市场更有效优化配置资源,共同支撑我国经济社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
(作者单位:北京师范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国网英大集团金融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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