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社北京4月12日电/据人民日报报导,山西省人民政府日前印发《关于推动新时代山西文物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聚焦考古、古建筑、博物馆三大领域,强化文物科技、人才、管理、利用、政策保障工作。
《实施意见》提出加大文物抢救保护力度、加强国宝级文物保护、推进革命文物整体保护、提升可移动文物保护水平、做好城乡建设中的文物保护等5项任务。力争到“十四五”末,国省保单位、长城重要节点、黄河文化重要遗存、重要石窟寺和彩塑壁画无重大险情,元代及元以前早期木结构古建筑重大险情排除率达到100%,市县保单位重大险情排除率达到7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