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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司司长陈国基(中评社 卢哲摄) |
中评社香港5月3日电(记者 卢哲)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5月2日公布完善地区治理建议方案。特区政府政务司司长陈国基介绍,将会设立“地区治理领导委员会”,领导地区治理整体策略、政策和措施。同时,会把由政务司副司长主持的“地区事项统筹工作组”重新定位,将其改名为“地区治理专组”,以负责统筹和指挥各政策局和部门的地区工作。陈国基强调,此次完善地区治理工作有五大方面的好处,包括优化区议会职能和区议会主席;完善区议会组成及产生方法;引入资格审查机制,可确保“爱国者治港”;履职监察机制,可回应市民的诉求;强化地区治理架构等。
当日下午,特区行政长官李家超就完善地区治理建议方案举行记者会,特区政府政务司司长陈国基、律政司司长林定国、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曾国卫和民政及青年事务局局长麦美娟出席。
政务司司长陈国基在介绍政府将成立的地区治理架构和相关事宜时表示,为了回应市民需要,政府需要加强地区治理工作领导和统筹力度,会强化高层领导和工作架构。“我们将会设立由政务司司长主持的“地区治理领导委员会”,领导地区治理整体策略、政策和措施。同时,会把由政务司副司长主持的“地区事项统筹工作组”重新定位,将其改名为“地区治理专组”,以负责统筹和指挥各政策局和部门的地区工作。”
具体来说,首先,由政务司司长主持的“地区治理领导委员会”是新成立的架构,统领各相关政策局和部门的地区治理工作。职权大致可以分为三方面:第一,制订策略的方针、具体政策措施以及工作优次;第二,理顺在区内实施的政策和措施;第三,审视工作成效,就政策措施的推行情况和资源调配等提供指导性的意见。政府预计在年中,领导委员会便会成立并举行第一次会议。领导委员会的常设部门代表将主要是民生部门,与市民日常生活息息相关;视乎需要或会增补其他政策局或部门。详情稍后公布。
陈国基表示,在高层领导和监督下,领导委员会会确保地区治理架构下,各个板块所制订的政策措施能相互协调和配合,从而达致预期的效果,及时回应市民的诉求。
由政务司副司长主持的“地区治理专组”,会取代现时的“地方行政督导委员会”和“地区事项统筹工作组”。现时的“地方行政督导委员会”是由民青局(民政及青年事务局)常任秘书长担任主席,以及各相关部门高层代表组成,这个委员会提供一个平台作跨部门讨论和协商,共同致力处理街道管理等地区问题。而现时的“地区事项统筹工作组”则由政务司副司长领导,以及各相关政策局和部门高层代表组成,这个工作组就“老、大、难”的地区环境卫生和市容问题作出督导和统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