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打 印】 
【 第1页 第2页 】 
大陆就台贸易限制措施启动贸易壁垒调查对两岸经贸关系的影响
http://www.CRNTT.com   2023-08-04 00:10:37


表1:贸易壁垒的主要类别及典型实施举措
图1:中国大陆与台湾地区双边贸易发展概况(2021年3月—2023年2月)
  中评社╱题:大陆就台贸易限制措施启动贸易壁垒调查对两岸经贸关系的影响 作者:王勇(厦门),理学博士、厦门大学台湾研究院经济研究所所长\副教授\硕士生导师、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协同创新中心副秘书长、经济一体化平台副教授

  【摘要】贸易壁垒是一国(地区)政府(当局)采取或支持的对其他国家(地区)的货物、服务或技术进口产生阻碍作用的不合理政策或措施。ECFA签署以来的早收清单中大陆对台湾主动推行单方面经济让利。同时,两岸进出口贸易额与双向投资亦极不平衡,集中体现为台湾对大陆贸易的长期高额顺差,赴台陆资额与同期台商投资额相比微乎其微。为此,2023年4月,大陆商务部宣布就台湾地区对大陆贸易限制措施进行贸易壁垒调查,将对近期两岸经贸关系发展产生较大程度的影响,主要体现为:大陆“单方面让利时代”结束,两岸经贸关系将从以合作为主、竞争为辅逐渐转向以竞争为主、合作为辅的新阶段。由此,将进一步加剧两岸经贸关系的竞争态势,同时,也将为两岸经贸关系带来新的动力和契机。

  一、贸易壁垒的内涵界定

  (一)壁垒和贸易壁垒的基本意涵

  壁垒一词来源于军事战争,是作战用的工事,其目的是用来防御或进攻。2005年,大陆商务部颁布《对外贸易壁垒调查规则》,规定:贸易壁垒是由政府直接采取的措施或者做法,或者是由企业、其他组织或个人采取而政府进行支持的措施或者做法。由此,贸易壁垒包括两类,一是外国(地区)政府采取或支持的措施或做法违反该国(地区)与我国共同缔结或者共同参加的经济贸易条约或者协定,或者未能履行与我国共同缔结或者共同参加的经济贸易条约或者协定规定的义务;二是外国(地区)政府采取或支持的措施或做法对我国产品或服务造成列举的负面贸易影响,则构成贸易壁垒。

  总体而言,广义的贸易壁垒是指一国(地区)政府(当局)、组织(国际组织或国内组织,政府间组织或非政府间组织)、企业或者个人采取或支持的对国际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和技术贸易产生阻碍的各种政策或措施①。狭义的贸易壁垒是指一国(地区)政府(当局)采取或支持的对其他国家(地区)的货物、服务或技术的进口产生阻碍作用的不合理的政策或措施。

  表1:贸易壁垒的主要类别及典型实施举措

  (二)贸易壁垒的主要类别

  大陆商务部每年发布的《国别贸易投资环境报告》将贸易壁垒细分为14个类别②,具体见(表1)。

  基于上述各类贸易壁垒措施,针对产品价格要素的反倾销措施较常见,但此类措施易导致贸易伙伴采取同样的报复性措施。由此,近期贸易壁垒侧重于技术壁垒,主要包括:绿色壁垒、专利权限制等。其中,绿色壁垒是指通过立法规定本国进口他国产品时,该产品须满足的环境因素指标。其中的碳排放指标是主要指标之一。同时,专利权限制已成为近期国际贸易诉讼的集中点。

  二、ECFA签署以来两岸经贸不平衡发展特征分析

  2010年6月29日下午,海协会会长陈云林与海基会董事长江丙坤在重庆正式签署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FA)。ECFA是一个具有两岸特色的综合性协议,涉及包括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投资、经济合作以及争端解决等广泛经贸议题。初期,两岸协商首先实施货物贸易及服务贸易早期收获计划。

  (一)ECFA早收清单中大陆与台湾双向开放的不平衡

  一方面,在ECFA货物贸易协议早期收获清单中,大陆将台湾539项货品列入早期收获清单,其中,包括大陆主动开放的18项农渔产品,同时覆盖石化、机械等惠及台湾中小企业和广大基层民众的产品。2009年,早期收获清单产品约占台湾对大陆出口总额的16.1%。与此相对应,同期台湾仅将大陆267项货品列入早期收获清单,只占大陆对台开放的早收清单货品的49.5%,同时将农产品排除在清单之外。而且,台湾对大陆开放的早期收获清单产品仅约占台湾自大陆进口总额的10.5%③。此外,ECFA货物贸易协议的早期收获产品分两年3阶段实施降税,已于2013年1月1日全部降为零关税;另一方面,在ECFA服务贸易早期收获清单中,大陆对台湾开放11项,其中3项为金融服务业;而台湾对大陆开放仅9项,其中只有1项为金融服务业。由此,在ECFA早收清单中,无论市场开放广度还是深度,大陆对台湾主动推行单方面经济让利,凸显大陆对岛内民众的善意和支持两岸经贸合作的诚意。

  图1:中国大陆与台湾地区双边贸易发展概况(2021年3月—2023年2月)

  (二)ECFA下两岸进出口贸易额与双向投资的不平衡

  1. ECFA实施中两岸进出口贸易额不平衡

  ECFA签署以来,自2011年起ECFA早收清单全部产品降为零关税。由此,2011年—2020年3月,台湾出口到大陆早收清单货物总计减免关税达68.03亿美元。如此高额的减免关税主要为台湾中小企业所获取,约为同期台湾对大陆累计减免关税的10倍,有力地促进了包括台湾本岛的中小企业、在台湾采购而在大陆投资生产的台资中小企业的发展。而且,大陆ECFA早期收获清单对台湾18项农渔产品减免关税,这些农渔产品原先平均关税高达13.3%,关税减免使台湾农渔产品的ECFA利用率高达84%。据台湾农业主管部门统计,2011年早期收获清单执行当年,台湾对大陆早期收获农产品出口值即大幅上涨127%。2013年,大陆更取代日本成为台湾农产品出口的最大市场,由此,台湾对大陆农产品贸易首次实现顺差。2010—2019年,在ECFA早期收获计划实施中,台湾对大陆的农产品出口增长了两倍多,强有力地支持了台湾农业生产和出口发展。其中,2019年,台湾对大陆出口水产品达2.8亿美元,约为2010年的6.7倍。与此同时,大陆已发展成为台湾第一大贸易伙伴、台湾最重要的出口市场和贸易顺差来源地。据台湾财政主管部门统计,2019年,大陆与台湾进出口额为1492.0亿美元,占台湾对外贸易总额的24.3%。其中,台湾对大陆出口918.2亿美元,同时,台湾对大陆ECFA早期收获产品出口约占其对大陆总出口的21.6%。而台湾自大陆进口573.9亿美元。由此,台湾对大陆贸易顺差高达344.3亿美元,占台湾整体顺差的79.2%。2020年1—12月,大陆与台湾贸易额为2608.1亿美元,同比增长14.3%。其中,大陆对台出口601.4亿美元,同比增长9.1%。自台进口2006.6亿美元,同比增长16.0%。大陆对台贸易逆差高达1405.2亿美元。台湾成为大陆第八大贸易伙伴和第三大进口来源地。大陆则成为台湾最大的贸易伙伴和贸易顺差来源地。2021年3月——2023年2月,大陆对台湾地区累计贸易逆差达3271.43亿美元(图1),其中,2021年11月单月最高贸易逆差达173.38亿美元,最低贸易逆差达82.39亿美元。据海关总署统计,2022年,大陆与台湾地区全年实现贸易额3196.78亿美元。其中,全年累计贸易逆差高达1565.05亿美元。

  由此,台湾对大陆贸易的高额顺差成为拉动台湾经济增长的重要力量,有力支持了台湾经济的稳定增长。2009年,ECFA签署时,适逢全球金融危机,台湾经济下降1.6%,但ECFA签署后的2010年和2011年,台湾经济则分别增长10.2%和3.7%。

 


【 第1页 第2页 】 


扫描二维码访问中评网移动版 】 【打 印扫描二维码访问中评社微信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