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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峡两岸“三农”交流与合作:框架变迁与发展效应
http://www.CRNTT.com   2023-09-09 00:22:13


两岸农业、农村、农民的交流合作,是推动两岸融合发展的重要一环,潜力巨大。
  中评社╱题:“海峡两岸‘三农’交流与合作:框架变迁与发展效应” 作者:李海燕(广州),广州大学台湾研究院执行副院长、教育学院教授;伍晓军(广州),广东台湾研究中心副主任/副教授

  【摘要】本研究通过回溯海峡两岸“三农”交流与合作的历程、成就,因应促进两岸经济社会融合发展目标,探讨了两岸乡村振兴相互借鉴、融合发展的可行方向,以期共同推进中国式农业现代化、增进两岸民生福祉,夯实民心融合基础。

  农村农业现代化是中华民族从传统走向现代的基础。中共十九大在工业、农业、国防和科学技术四个现代化基础上提出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其中农村治理现代化涵盖农村、农业、农民(简称“三农”)多领域,乡村振兴战略更使广大农村成为中国发展的新热土。“二十大”进而提出以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为内在要求、以和平发展为特征路径的中国式现代化,并明确推进两岸经济社会融合发展、促进和平统一的目标,亟待两岸农村治理相关利益者在理论和实践上对当前两岸“三农”交流与合作的效益和问题予以反思与改进。本研究通过2018-2021年对两岸“三农”各5次共10次的田野调研,基于对台湾地区38位相关人员(包括台湾地区各级农渔会管理及产销班代表14人,农田水利会代表3人,涉农学者6人,各级农业主管部门代表5人,农业合作社代表2人,农企代表4人,涉农协会学会代表4人)和大陆地区35位相关人员(大陆各级农业部门代表6人,各级台办6人,在陆台农台企代表7人,学者5人,村镇和农民代表8人,农企代表3人)的访谈,梳理了两岸“三农”治理的历程与效益,深入分析其发展需求及存在障碍,以期探索未来交流与合作可行方向。

  一、海峡两岸“三农”交流与合作的拓展历程

  台湾地区的农业源自闽粤农渔民来台后的垦殖开发,也是台胞最早来大陆投资的领域之一。两岸“三农”交流与合作随两岸交流大门的打开而不断拓展,虽受政治因素影响,但其发展阶段幷不完全一致。

  (一)两岸农业交流与合作起步阶段(1979—1996)

  大陆在改革开放后,在1979年《告台湾同胞书》明确将“解放台湾”转向“和平统一”政策的感召下,一些零星的台湾民众经由第三地如美国和港澳等进入祖国大陆。1985年,福建成立第一家台资农企——浦台水产开发有限公司。1987年,蒋经国开放台湾民众到大陆探亲后,在诺贝尔奖得主李政道牵线下,时任农业部何康部长与其曾任台湾地区“农业复兴委员会”主委的兄长李崇道及香港渔农处处长黄成达多方筹措,于1988年11月28日-12月3日在香港举行了首次“海峡两岸及香港农业技术研讨会”,打开了交流大门。

  在“九二共识”框架下,两岸农业交流持续推进。1992年,中国农学会卢良恕名誉会长随大陆杰出科学家团赴台,开启了两岸农业双向交流序幕。在中国农业交流协会组织协调下,台湾农机具首次来京参展“首届中国农业博览会”,开启台农企参展常态化形式。1993年5月,时任农业部刘江部长在京会见台湾农业界王友钊一行;6月,应台“亚农中心”邀请,中国农业交流协会相重扬会长率团访台,首次实现两岸农业界高层双向交流。1995年7月,台湾改组“亚农中心”成立“财团法人农村发展基金会”,与大陆的中国农业交流协会建立起稳定的交流沟通渠道,1996年商定由福建闽台经济文化交流促进会承办首批两岸合作项目“永春芦柑生产技术综合改进计划”和“漳州香蕉综合技术和运销改进计划”①。这个阶段,具有改革开放前沿和比邻港澳台优势的广东省,成为台商最早自发投资的热土,一批经营花卉苗木的台农和台商落户了广州、佛山顺德陈村等地,也有一些水产养殖业者到了茂名、珠海、湛江等地发展,其他省市也有零星台农回乡发展,都获得当地优惠政策支持。

  (二)两岸农业交流与合作平台初建阶段(1997-2008)

  因应两岸基层农业交流与合作之需,1997年6月,国台办、外经贸部、农业部批准在福建福州、漳州设立“海峡两岸农业合作试验区”,此后海南、广东、山东、黑龙江、陕西、广西、上海、江苏等地相继设立试验区,发挥了示范引领作用。

  2001年,经国务院同意、民政部批准,在1980年代“中国农业交流协会”基础上专设“海峡两岸农业交流协会”,由农业部主管,与台湾地区农业主管部门、各级农会、农业专业合作社及其它多个农业组织和社团建立了稳定高效的沟通和磋商机制,在两岸农业人员交往、信息交流、产业合作、突发事件处理方面发挥积极作用。自2003年11月农业部在京主办首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开始就专设“台湾展区”。

  2005年,相继发布《中国共产党总书记胡锦涛与中国国民党主席连战会谈新闻公报》《中国共产党总书记胡锦涛与亲民党主席宋楚瑜会谈公报》,都明确回应协助解决台湾水果丰收季节滞销的要求,大陆方面提供通关、检验、检疫便利和部分农产品(水果)零关税等优惠待遇;5月,大陆将台湾水果检验检疫准入品种由12种扩大到18种,并对其中15种水果实施进口零关税措施;7月,“海峡两岸农业合作展览暨台湾农产品展销会”在上海成功举办,岛内各级农会、农业合作组织和农企踊跃参展,现场销售额近5亿元。2006年,《两岸经贸论坛共同建议》宣布大陆惠及台湾同胞的15项政策措施。这个阶段,虽然陈水扁当局不承认“九二共识”、一中原则,两岸官方交流转冷,但在两岸加入WTO之后,加强经贸和民间交流的呼声强烈,主要是大陆积极帮助台湾农产品大量进入大陆市场。

  (三)两岸“三农”交流与合作深化阶段(2008-2019)

  马英九成为台湾地区领导人以来,因承认“九二共识”、一中原则,两岸迎来了交流合作的大发展,实现“三通”(空运直航、海运直航、直接通邮)为农业领域的交流合作带来了更大空间,从农业农民深化到农村。大陆农业部、国台办批准设立的“台湾农民创业园”(简称“台创园”)成了吸引台农台商来大陆创业发展的新平台。2009年,《福建省促进闽台农业合作条例》在发展要素和资金人才等方面优先倾斜台农台商,各台创园推出“一站式”服务、“零距离”服务;浙江仙居台创园为前来创业的台商设置“政府代理”。试验区和台创园已成为两岸“三农”交流合作先行样板。大陆还先后设立“海峡两岸渔业交流示范基地”“海峡两岸生态农业合作先行实验区”“海峡两岸农业技术合作中心”“海峡两岸农业交流协会技术交流与信息咨询工作委员会”和“台湾农业技术交流推广中心”等,不断探索两岸农业产业合作新模式②。

  十八大以来,两岸农业交流紧密围绕促进两岸经济社会融合发展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而扩展。2018年,两岸农业交流协会以“一园一品”为目标,组织线上线下联合推介,9个台创园60多种规格产品在生鲜电商上线,多地农业部门与台办每年邀请台农台商参加“台湾农民大陆行”、“两岸乡村论坛”、“海峡论坛”、“台湾美食节”、“台湾活动周”及各类展会、座谈会,成果显着,如福建培育壮大南靖金线莲等一批新产业;广东台农台企引进发展了木瓜防风、富贵竹栽培、火龙果、莲雾等多个重要作物品种技术;黑龙江引进台农推广水稻绿色无农药残留等多项新成果;上海收购台南虱目鱼等。这些台农台企经济效益快速增加,也促进了大陆农产品种的丰富和相关生产技术的提高。

  大陆地大物博、农产品类丰富、农业科技日新月异,虽然台湾地区一直限制大陆农产品和农业投资,但大陆依然应台民众要求提供成熟的农渔产品生产技术以帮助台湾农渔民增产增收。如山东从2011年起输出梨树接穗帮助台农完成嫁接改良;上海与苗栗县“结对子”传授养殖大闸蟹技术③,广东广药集团王老吉公司支持台农台企发展中医药种养加工中心等。此外,一些两岸村镇开展了结对交流与合作。

  (四)两岸“三农”交流与合作摇摆阶段(2020-至今)

  2016年民进党当局因拒不承认“九二共识”和一中原则,导致两岸官方关系停摆,但民间交流依然发展,大陆常年让利进口台湾农渔产品,岛内却对此有许多误解或被政客故意抹黑,近两年不得不做出调整。如台湾新鲜凤梨多年以来出口量9成销往大陆。大陆并非没有优质凤梨,如广东湛江徐闻年产菠萝40余万吨,已销往欧美等40多个国家和地区。大陆海关近年在台湾多批次凤梨检出携带害虫,但台方仅熏蒸就要求放行,2021年3月不得不暂停凤梨进口,2022年暂停有问题的莲雾、释迦和石斑鱼等的进口。台湾农产品问题是民进党当局政治化操弄影响民生的典型。农产品滞销不仅让广大农渔民承担了损失,民众还要承受进口美国莱猪和日本核辐射污染渔产品等的冲击,叠加上新冠疫情影响,进一步导致了两岸“三农”交流与合作处于摇摆之中。

  二、大陆推动多层次、多形式“三农”交流与合作的持续努力

  总体而言,两岸“三农”交流与合作主要是在大陆的努力之下展开,更多地为台农台企提供了谋求事业发展的空间。虽受李登辉后期和民进党当局“台独”措施的影响而有起伏,但在大陆不断释放善意基础上,两岸农业交流与合作在深度和广度上已持续拓展至农民、农村层次,从人员往来、研讨会到农业品种引进到技术、资金、市场、土地使用、人才等多种要素流动。

  (一)国家层面完善两岸农业交流与合作制度框架,引领农业园区建设

  1.不断完善两岸农业交流与合作制度框架和通路建设

  大陆不断完善两岸“三农”交流与合作制度框架和通路平台建设,尤其两岸“三通”后,大陆为台湾农渔产品销售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措施。2006年开通大陆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网络,主要由“五纵二横”七条线路组成。台湾优质农产品巡回展每年在大陆多个省市进行。2009年,大陆对原产于台的15种鲜水果、11种蔬菜和8种水产品实施进口零关税措施。厦门和霞浦,分别是大陆首家台湾水果销售集散中心和台湾水产品集散中心所在地。同时台农台企来大陆发展日增,至2009年,台资农企已有6100多家,投资72亿元④。此外,食品加工业和农林资源型产业也发展迅速,前者以统一集团、旺旺集团等为典型,后者以鼎丰纸业、安佑集团等为代表。

  2010年签订的《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简称为ECFA),大陆对台开出早收清单539项获免税待遇,包括每年有计划对台采购农产品,但台向大陆仅开放269项,并不包括农产品。2013年《海峡两岸服务贸易协议》中大陆对台开放80条,台湾对大陆开放64条。因民进党操弄“反服贸”“反中”运动致使无法双向落实,大陆依然不断对台开放,以期改善台胞福祉。近年来大陆依托互联网,在生鲜电商“本来生活网”建立台创园农产品网上销售专区并为台农台商举办农产电商研习和考察。近年“海峡论坛”也专设了两岸特色乡镇交流暨现代农业融合发展对接专场活动。

  2.主动扩展包括“三农”在内的两岸经济社会融合发展系列综合政策

  2018年以来,大陆在促进包括“三农”在内的两岸经济社会交流合作上出台了系列跨领域政策,包括29个部门联合颁布的《关于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2018.2.28,简称“31条”)、22个部门的《关于进一步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2019.1.4,简称“26条”),明确将“农业合作”、“循环经济”纳入重点支持领域,其中专门条款鼓励台胞台企加入大陆的农民专业合作社。

  新冠疫情以来,10部门《关于应对疫情统筹做好支持台资企业发展和推进台资项目有关工作的通知》(2020.5.15,简称“助力台企11条措施”)和11个部门《关于支持台湾同胞台资企业在大陆农业林业领域发展的若干措施》(2021.3.17,简称“农林22条措施”),专门支持台胞台企参与大陆以乡村振兴为核心的“三农”现代化和生态文明建设。这些政策明确了台胞台企依法享受大陆公民和企业同等优惠待遇的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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