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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陆国务院公布《领事保护与协助条例》将在9月1日起施行,郭正亮表示,这就是予台湾民众国民待遇。(截自“头条开讲”YouTube直播画面) |
中评社台北7月17日电/大陆国务院公布《领事保护与协助条例》将在9月1日起施行,其中包含前往海外的台湾民众,届时遇到困难,可向大陆的外馆求助。前“立委”郭正亮在谈话性节目开讲,这就是国民待遇。大陆邦交国比较多,如果台湾民众在海外碰到问题,中国大陆可以帮忙协助。
学者赖岳谦并指出,根据维也纳公约,相对国家会互相尊重,根据上述法规,假设台湾的民众在海外涉入官司或遭受不公平待遇,被当地国的法院或检察官起诉,大陆的领事可以去法院旁听,观察有没有滥法并可以介入,要求对方司法判决维持公正,“这对台湾民众是很重要的法律保证。”
郭正亮日前在中天电视《头条开讲》中指出,中国大陆海外机构协助台湾民众事实上早就有了,现在只是在法律上将其规范化,且台湾没有“邦交”的国家很多,如之前出现渔船问题、越南冲突,大陆大使馆也有协助,过去其实发生很多个案了,只是大家回来都不声张。郭强调,“定为法律就是把台湾民众当作国民了,就是国民待遇,就是在COVER”。
根据《中时新闻网》报导,郭正亮也强调,大陆政府制定《领事保护与协助条例》跟美国完全无关,仅出于大陆跟台湾的关系。因大陆邦交国比较多,如果台湾民众在海外碰到问题,中国大陆可以帮忙协助。举例来说,台湾民众在别国被逮捕,中国大陆驻外机构可以跟该国协商;另外还有撤侨,台湾民众也可以求助中方领事馆。
另国际战略专家赖岳谦补充,领事法虽然是国内法,但在国际之间处理纠纷、领事保护的时候,大陆是可以藉由国内法在国际上保护台湾民众,未来就没有法律争议了。 |